保管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为存款提供的保管服务;根据保管合同交付给保管人保管的物品,只是暂时转移对保管物品的占有;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品只能是特定的或者专门的品种;托管合同一般有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无偿托管合同是单方合同吗?1.托管合同是单方合同吗?只有无偿托管合同是单方合同。
1、保管协议书随着社会的一步步发展,协议在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几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我们来参考一下协议是怎么写的。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7份托管协议。欢迎阅读收藏。托管协议第一部分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章托管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提及的公章是指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等。2.乙方应妥善管理公章,锁于柜中保管,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保管。如有异常或丢失,应及时向甲方负责人报告,并将相关信息登记在印章管理档案中。3.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原使用范围内使用公章,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私自将公章带离公司。如确因工作需要,应书面通知甲乙双方负责人。
2、民法典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约定诉讼管辖法院的,只能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管辖,只能约定其中一个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者约定上述五个法院以外的法院,或者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此类争议解决条款无效。
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标准是:仲裁机构所在地明确,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应当写明约定仲裁机构的详细名称。3.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按照约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和仲裁机构的裁定、调解均具有强制性;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共识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具有强制性,但其效力相当于签订了新的合同。
3、执行保管人的保管义务法律的主观性: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保管人有妥善保管物的义务。为此,托管人应当:(1)托管人不得擅自变更托管地点或方式。但在紧急情况下,不改变存放地点或方式会损害存款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保管人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可以变更保管地点或者方式。(二)保管人占有保管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允许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一般情况下,当保管合同免费时,保管人应当像保管自己的财物一样注意保管;保管合同给付时,保管人应当注意保管。(4)当事人可以约定储存的地点或者方法。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定金的性质、合同的目的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保管地点和方式。(5)亲自保管东西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保管人应当亲自保管,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得将保管义务委托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