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劳动法我同期在两家企业工作的时候2000年都没有这样的细则。现在可以补1998年的6789-2合同,2000我从1999年上任以来,就没签过-2合同我也没买过社保,根据新的-2合同法律,-,现在可以补6789-2合同1998吗。
1、...与某印刷场于 2000年8月签订了为期5年的 劳动 合同,约定陈某从事排字工...No .因为在整个合同期间,都是陈某自己的原因,对作品产生了影响。工厂已经做了妥善安排,并不是工厂故意刁难陈某。只是因为陈某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原因而固执己见。为了自身利益,工厂可以避免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陈某在合同期间给工厂带来经济损失为由解除合同。不存在违法行为。第劳动号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或者额外支付劳动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号。
(3) 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协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陈某不能胜任这份工作,经过岗位调整后,他仍然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因此,如果印刷厂提前30天书面通知陈某或额外支付陈某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取消合同。
2、我是 2000年和单位解出 劳动 合同后未缴纳社保现在五十六岁能补缴社保...这种情况下可以补付款。可以去原单位拿工作证明,然后拿着身份证和社保卡户口本去当地社保所缴纳。非常方便。等你56岁了,就可以不交社保了。国家规定,只要缴纳社保满15年,退休时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退休年龄不交15年社保的话,最多可以交5年,但是要到15年以后才能一次性交。
3、我是退伍军人,单位在 2000年就以买断工龄给我签订自谋职业解除 劳动 合同请...我是个老兵。我买断了2000年的工作经历,给我签了一条自主创业街劳动 合同。我认为这是非法的。公司以买断工龄的形式补偿你2000年。签订个体户合同同时解散劳动 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当时很多国企都是这么做的。那是当时的政策。不管你以前做什么,都不可能。
4、 2000年就职到现在没签 劳动 合同也没买社保,自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赔偿...劳动仲裁解决此事!你能打赢这场官司。是的。1.该公司严重违反了法律。劳动 合同法律规定要在一个月内签订关系。劳动合同2,因为公司是非法的。支付加班工资。3.争议归属劳动。你应该尽快提交劳动仲裁。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随时可以离职。单位无权扣发任何工资。4.收集一些证据证明自己和这个单位有关系,比如工卡、工资卡、考勤记录等。
已建立劳动的关系,同时未订立劳动 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 合同的书面形式。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协议的,应当向劳动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劳动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 2000年 劳动法同一期间在两间企业工作2000年,没有这样的规律。法律不禁止劳动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约劳动 合同,只要第二个劳动 合同不影响第一个。根据劳动 合同 Law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名册备查。第十条确立关系劳动,应当订立书面形式劳动 合同。已建立劳动的关系,同时未订立劳动 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 合同的书面形式。
6、最新 劳动 合同法全文我于 2000年到一企业上班2007年3月1日之前签的是...第一:不知道你的工作单位是国企还是私企。第二:2007年3月1日前签订的聘用协议的主要条款是什么?第三:规定你企业的“临时工”身份是违法的。“临时工”的概念属于历史。第四:如果你的企业规定55岁以上员工工资减半,是否合理,要看你单位制定的规定程序是否合法。根据新的劳动 合同法,劳动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7、现在可以补1998到 2000年的 劳动 合同吗?现在有可能弥补1998年到2000年劳动 合同期间。劳动 合同无法补充。而且岁月太长。我想修也修不好。补签证的意义不大,主要还是看你的目的或者意图。如果是补社保,资料有缺失,可以申请仲裁劳动确定事实劳动期间关系。合同法律是2008年才实施的,所以你2008年之前的劳动 合同影响不大。如果不是在职证明和社保购买记录,退休部门是不允许承认你在此期间的工龄的。
8、甲于 2000年1月与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 劳动 合同B在试用期内职业没有问题,但是试用期过后,如果企业不称职,就解散合同,明显违法,要么与-2恢复关系/要么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1.刘应赔偿企业9万元培训费。2.刘要求企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企业出资9000元送刘进行业务培训,双方签订了培训协议作为-2合同的附件。
9、关于 2000年企业协议解除 劳动 合同的政府规定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规定,工伤职工在2000年内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终止与企业的聘用关系。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企业职工差旅费标准支付经批准转往外地治疗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四、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事故发生前12个月工伤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停工治疗期间的工伤津贴(工资);五、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国内通用标准支付安置假肢、义眼、种植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费用;六、经鉴定,确需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根据护理等级按月支付护理费用;七、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发给18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津贴;八、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的75%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达到退休年龄,伤残抚恤金低于养老金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