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期限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签字后长期有效,无期限限制。合同和协议是否有效合同和协议没有法定的有效期,对于协议书或合同的有效期,当事人可以在协议书或合同中自行约定,附合同为生效-2/,从期限到生效,附合同为生效-2/,从期限到生效。
1、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有效时间1。合同的签订时间和合同的有效时间有什么区别?合同的效力是指签订本合同文本期限的效力,因为虽然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合同生效会有条件。合同条款生效附后为期限合同有效期。附合同为生效-2/,从期限到生效。以期限终止的合同于期限到期时失效。因此,如果是一般合同,则以双方签字为合同成立时间生效。二。合同/第-1号/民法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第-1号/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第-1号,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生效因未办理报批手续而受到影响的,不影响报批等义务条款的履行及合同中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报批手续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应当经过批准。因此,如果是一般合同,则以双方签字为合同成立时间生效。三。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为合同期限,一般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终止时止。
2、合同 生效 期限是怎样规定的生效期限,也称延期期限或初始期间,是指合同的效力只有在期限到来时才会发生。也就是说,在期限到来之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仍处于中止状态,其效力要到期限到来时才发生。合同约定“本合同自某年/月/某日生效”其中。
3、合同的有效 期限是多少年合同有效期: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说,合法成立的合同成立生效;双方未约定生效时间的,一般认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起;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通过信件、数据电文等方式订立合同的。,他们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前签署确认书;本合同于签署本确认函时成立,成立日期为生效time;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生效时间有附加条件的,以合同生效时间作为附加条件达成的时间。
4、合同有效期和合同 期限法律分析:合同的有效性是指本合同的文本有效期限,因为虽然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合同生效会有条件。合同条款生效附后为期限合同有效期。附合同为生效-2/,从期限到生效。以期限终止的合同于期限到期时失效。因此,如果是一般合同,则以双方签字为合同成立时间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合同如果没有有效期一直有效吗法律主体性:1。合同有效吗?根据相关法律,本合同有效期如下: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说,合法成立的合同是自成立的生效;双方未约定生效时间的,一般认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起;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通过信件、数据电文等方式订立合同的。,他们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前签署确认书;本合同于签署本确认函时成立,成立日期为生效time;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生效时间有附加条件的,以合同生效时间作为附加条件达成的时间。
6、合同和协议是否有有效期合同和协议没有法律有效期。对于协议书或合同的有效期,当事人可以在协议书或合同中自行约定。只要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当事人约定的有效期有效,可以适用。一般情况下协议书的有效期只有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发生当事人约定或法律上约定的失效原因后才失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根据性质不能附期限。
7、有效合同有 期限吗法律主观性: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生效。如合同未按约定期限生效,则继续有效。合同的有效时间应由合同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有关合同的内容不明确,依照前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适用强制性国家标准;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
(三)履行地不明确的,以货币支付的,在收到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应当以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8、离婚 协议书有 期限吗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签字后长期有效,不存在期限限制。离婚的法律效力协议书有以下规定:1。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2.自签,长期有效,无期限限制;3.只签离婚协议书,不办理离婚登记的,这个协议书 no 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期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系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