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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租赁合同,民法典有规定吗商铺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多少年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29 01:15:13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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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有规定吗商铺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多少年

合同具有相对性,商场与别的租户之间的权利义务你方没有办法干涉,建议你如果别的商户的经营范围超出营业执照的范围,你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有规定吗商铺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为多少年

2,民法典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以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形式,双方就房屋租赁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合意而签署的协议。关于租赁合同,民法典在原有合同法的基础上,作出了新增修改——在更有利于保障租房人权益的基础上,也更加兼顾出租人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民法典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3,小区里租的车位有车位租赁合同由于原车位业主与他人有纠纷

可以继续租赁,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期内所有权转移的按原租赁合同期限租赁,民法典第725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如果新业主自己需要用,你可以凭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据等证据,要求业主退还未到期的剩余租金,请协商处理为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未到期的剩余租金,并赔偿损失。市场有风险,打官司需谨慎。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有的。如果你是善意第三人,提前保障你的权利,也就是说,你的租赁在合同期内,仍然有效。
你好!可以继续租赁,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期内所有权转移的按原租赁合同期限租赁,民法典第725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有疑问,请追问。

小区里租的车位有车位租赁合同由于原车位业主与他人有纠纷

4,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的条款具体如下: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4、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5、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6、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5,你好单方面的房屋租赁合同能作为分居的证据么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法律分析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但证明力不够。除非认为分居,且持有对方租赁房屋的证据。就是说主张分居,可以本来是同居,但故意在外租房。这种可能不能排除。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材料,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因而,在单方面作出分居决定时,应注意做好分居的证据收集和保全工作,书信来往、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但证明力不够。除非你认为分居,且持有对方租赁房屋的证据。就是说你主张分居,可以本来是同居,但你故意在外租房。这种可能你不能排除。
最好还有房东等人的证人证言,证明您确实在外独居了两年以上,否则不一定能够被认可。

6,违章建筑房屋对外出租的租凭合同是否有效

2009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类房屋的租赁合同效力认定又做了进一步规范。解释第 2 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解释第 3 条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针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关系的问题,可以说,房屋租赁合同解释是更为合理和符合社会的价值取向的。鼓励交易,重视物尽其用,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和最大化利用,从而增进社会最大多数人之福利,是涉财产性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  出租房屋因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及时或者相关审批材料不全导致暂时不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关审批的,如果在诉讼中,出租的房屋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或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已消灭,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和事实障碍的话,法院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有效,以鼓励房屋承租关系延续,保障房屋经济价值最大化,也避免房屋继续寻租产生不必要的交易成本。  如果出租的房屋本身就是违法违章建筑,不符合城乡整体规划,也不可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关审批的,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认定合同无效。
违法的合同自始无效
违章建筑物的租赁合同无效。合同有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没有产权,不具备法律效应,所以签约合同视为无效

7,租户出现人身的意外房东有责任吗

租户出现人身的意外,如果房产不存在安全隐患,房东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租户出现人身的意外房东是否有责任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判定:1、如果房产不存在安全隐患,因个人原因造成受伤的情况的,由租客或导致该伤害方承担责任,房东不承担责任;2、如果因房屋本身的问题或者房东管理房屋问题导致租客的意外受伤,则房东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房屋租赁期间租客意外受伤,房东需要承担责任的有以下情况:1、房东配备的房屋设备未使用中或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导致租客受伤的;2、因房子老化等原因,导致天花板坠落等其他情况造成租客受伤的;3、房屋设计等原因未与租客说明,在租客使用电器或其他设备时导致发生触电、火灾、煤气中毒等意外事故;4、超出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使用范围造成的伤害。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的情况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房东将房屋租赁时,在房屋质量问题上、居住房屋和使用物品注意事项等是有义务提醒租客的,而租客在同意在该情况下租赁房屋,在居住时所造成的伤害应由租客承担。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签订合同时应当将房屋用途、居住注意事项、房屋潜在问题等注明;2、约定在可能发生的意外中,发生意外时责任的划分;3、在维修事项中,如无约定则出租人应当履行维修义务,如另有约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存在维修义务;4、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如需改动须征得出租人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户出现人身的意外,如果房产不存在安全隐患,房东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在房屋租赁期间租客意外受伤,房东需要承担责任的有以下情况:1、房东配备的房屋设备未使用中或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导致租客受伤的;2、因房子老化等原因,导致天花板坠落等其他情况造成租客受伤的;3、房屋设计等原因未与租客说明,在租客使用电器或其他设备时导致发生触电、火灾、煤气中毒等意外事故;
法律上是有的
租户出现人身的意外,如果房产不存在安全隐患,房东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法院对合同法215条怎么判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释义】本条是关于租赁合同形式的规定。关于合同形式本法总则部分已作出规定,即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并不特别要求合同当事人来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里的法律不仅指有关的专门的法律,而且也包括合同法分则中规定的对特定合同的特定的书面要求。关于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订立,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是规定本条内容的依据。如前所述,租赁合同是转让租赁物使用权的合同,出租人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就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同时承租人负有在租赁期间届满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返还的租赁物要符合原状。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时应当按照约定使用,如果对租赁物造成损害要视不同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些权利义务关系应当明确、具体。在租赁合同中,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有其一定的便利性,如在一些临时使用租赁物的交易中,一名天津的游客到北京临时租一辆自行车游玩,租一架照相机照相,在公园里租游船等,这种临时性使用时间很短,涉及的租金也较少,就不必非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是租赁合同毕竟是出租人所有的或可支配的财产交付于承租人手中,承租人对其占有使用,对出租人来说有丧失租赁物的风险,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口说无凭,当事人的权利很难得到保护。法国民法典虽然对采用何种形式订立租赁合同没有特别规定,但它规定:但口头合同在租赁物未交付之前,另一方否认租赁关系存在时,不问其租金如何低微,亦不问他方主张已交付定金,租赁的事实不能得到证明。为了既便利交易又保证交易安全,本条对租赁合同的形式作了几个层次的规定:第一,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租赁合同,即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因为租赁期限较短的合同一般来说租赁物价值不大(当然不排除大型的机械设备),租赁物使用后变化也不大,租金也较少,租赁关系结束的快,证据不易失散。一旦发生纠纷容易分清责任,因此,不必要求当事人非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即使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因房屋的价值较高,租金多,按照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二,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可以是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任何书面形式。以租赁期限长短来划分是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是考虑到租期长短与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有直接关系,因为租期长的合同往往是租赁物价值较高,租金较多,对租赁物的使用消耗也多一些,如果以书面形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清楚,在将来发生争议时就有据可查,易于解决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又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如果双方已经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合同还是有效的。如果没有履行主要义务,当事人对其他问题没有争议,只是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依本条规定,视为不定期租赁,其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希望对你有用,给个赞谢谢】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是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结合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以及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在不定期租赁中,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
未定租赁期限的,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对方。

9,签订长期租房合同是否合法

签订长期租房合同是合法是。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有以下的要件: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签订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就是合法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是长期的,视为约定期限不明确,双方可能补充约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租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就可生效。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有效的租房合同应遵循以下几点:1、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知悉并了解,在对合同内容认可的情况下,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即为生效。2、合同双方为公司的,须加盖公司或合同章方为有效。一方为个人的签字即可,一方为公司的仍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公证:合同从双方签字时起就合法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租房的法定最长期限是20年.这种做法,从法律形式上讲,当然可以,但是有风险,因为有可能会被认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而确认为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你说的情况就没有必要,租房合同期限最长20年,出租人出卖房屋,你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即使不约定优先购买权你也可以按照法律享有,除非你到期放弃自己的权利。 至于优先承租权,法律上没有规定,你们可以自行约定。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有权作出租与不租的权利。
您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房屋的行为属于非法转租,该转租合同应归于无效。 第一,在上述事件中,您与房主所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现在您未经房东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他人,已构成违约。对此,我国《合同法》第 224条明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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