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关于监督管理什么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规定。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
1、浙江省交通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2020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1233,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障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所需人员、执法车辆和装备,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工程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承担具体工作。
2、陕西省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2020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下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相关专业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3、天津市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设工程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建筑施工有关的活动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可以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4、上海市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工程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Quality管理条例和,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修缮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