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员工单位 性质什么事?村委会它属于什么性质-2村委会它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单位,不是公务员系列,。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不是事业单位。
1、 村委会属于政府部门吗法律分析:村委会它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因此,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不能简单照搬上下级关系,而必须与村委会 性质相适应,必须有利于村民自治的实施和农村民主政治的建设。实行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乡镇政府有责任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
指导就是指导村委会如何依法开展自主活动。指导不能强令,只能通过培训、宣传、说服动员村委会在法律范围内积极开展自主活动。支持和帮助是指对村委会/依法自主开展活动给予尊重和肯定,帮助协调解决村委会/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障碍和困难,提供物资等各方面的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2、 村委会属于事业 单位吗?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不是起因单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处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我个人认为。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具备就业主体资格。工作人员与村委会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不属于工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单位第三条规定的聘用人员,与聘用人员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3、村民委员会是什么 性质的组织法理解析: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处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村民委员会属于什么 性质的 单位法理解析:村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乡(镇)所辖行政村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三至七名成员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 村委会的用人 单位 性质是什么啊?潜规则。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具备就业主体资格。工作人员与村委会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不属于工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单位第三条规定的聘用人员,与聘用人员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问题]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具备就业主体资格。工作人员与村委会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不属于工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单位第三条规定的聘用人员,与聘用人员不构成劳动关系。
6、 村委会属于什么 性质的 单位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单位,不是公务员系列。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是在人民公社脱离行政机构,建立乡镇政府的过程中,在全国农村逐步建立起来的。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后,改革了以三级所有制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在改革过程中,村民委员会是在原生产队或生产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到目前为止,中国有90多万个村民委员会。中国农村普遍建立的村民委员会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基层性,村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单位单位,是村民长期生产、居住和生活的场所单位,与村民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村庄是一个小社区,村民在社会生活中有共同的利益和要求,村民委员会是根据村民的居住状况和人口数量以及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的,具有基层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