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个阶段都可以提出调解。2.诉讼只能在仲裁之后提起,称为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3,仲裁之后。如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5、劳动争议案件必须要经过劳动 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结果仲裁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当事人要求仲裁,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Committee仲裁提出申请。如对仲裁的裁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法院判决劳动争议案件时,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先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当事人要求仲裁,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6、劳动 纠纷不经过 仲裁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吗原则上不是:1。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要先提交到仲裁,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2.例外情况:发生拖欠工资、拖欠工资的,不需要先提起诉讼仲裁。根据《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6号)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先离职还是先劳动 仲裁先工作仲裁后离开。仲裁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的中立第三方,由第三方在纠纷中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做出裁决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的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纠纷仲裁等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系统,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仲裁系统共有的一些特征,但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仲裁法院和仲裁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法》第三十七条仲裁 Law 仲裁法院认为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可以委托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仲裁 Court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 court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经仲裁 court许可,当事人可以向鉴定人员提问。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8、劳动 纠纷是先劳动 仲裁还是先找律师法律的主观性: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案件前可以先请律师仲裁,没有强制性的法律命令。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法律客观性: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履行和解协议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9、 劳务争议适用劳动 仲裁吗法律分析:劳务 纠纷不能应聘仲裁,劳务 纠纷属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产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的时效,因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限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申请中止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效期间。
10、追索劳动报酬 纠纷是否先要劳动 仲裁法律分析:如果是劳动关系,必须是仲裁first;如果不是劳动关系,直接去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产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的时效,因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限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申请中止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