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案例?合同法案例Analysis经典老问题,答案是我转贴的,你好好想想!合同法 案例解析的几个简单性(1)汽车买卖合同有效。解析合同法案例我先来回答一下中文合同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其实是差不多的,根据“合同法”第96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法定权利是形成权,形成权可以以单方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服装厂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5月20日的通知)一到达纺织厂即发生效力。
1、大型企业招聘违反劳动合同 案例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典型案例合同法-1/【案例介绍】2012年毕业的大学生宋于2012年10月13日来到石家庄外国语培训学校担任课程顾问。宋经历了学校半个月的所谓集训期。之后学校只口头约定了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未与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学校还向全体员工索要工作服保证金,600元,并与员工签订了培训费协议,约定培训费1000元,服务期六个月。然而,宋只接受了岗前培训。
2、《 合同法》 案例分析我来回答第一个问题:中国的合同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其实差不多。但是,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律调整确实是中国法律的适用。但也要看,这不应该是外资企业法的适用吗?不过算了,按照合同法,首先要看我们有没有权利要求A签合同,只要他们建立了之前的合同。合同的形成有三个要素:要约、承诺和协议。从话题来看,他们已经谈了所有的项目。
3、 合同法的几个简单 案例分析(1)汽车买卖合同有效。因为双方的资格都是有效的,所以订立合同的程序和标的物是合法的。(2)货车的损坏由工厂负责,因为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货车未交付,损坏风险应由厂方承担。(3)甲方有权退车,因为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规定,受害人有权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返工、降价等违约责任。
4、 合同法 案例分析经典老问题,答案是我转贴的,好好想想吧!对你学习法律很有帮助的一个问题。本题第一个问题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B虽未取得牛1的所有权,但牛1已交由B占有,故B应承担牛1死亡的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在本题中,牛2已经交付给买方B占有,所以生下来的自然小牛应该归其所有。这个问题的第三个问题涉及到所饲养的动物对人造成损害时的责任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动物造成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在本题中,踢了C的牛3已转移给B占有和管理,B应对牛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5、 合同法 案例?1。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因为服装厂行使的是解除合同的法定权利。法定解除合同权的原因之一是迟延履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对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主债务的,可以解除合同。本案约定的履行交付义务的期限为4月15日。但如果纺织厂经服装厂多次催告,仍未能在8月10日前履行合同,则视为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合同,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96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法定权利是形成权,形成权可以以单方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服装厂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5月20日的通知)一到达纺织厂即发生效力。形成权的行使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3.服装厂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为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债权人有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本案中,服装厂因对方迟延履行而从其他渠道购买货物,是纺织厂违约所致,故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