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取得立法权后,制定了关于临时用地管理、放临时-3的相应条例。第二条本临时建设和-1用地规划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管理适用,采矿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法律分析: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并登记。
1、土地的协议书关于土地的协议模板收藏九篇在飞速发展的社会中,协议的使用越来越多,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支持。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10份土地协议,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土地协议1甲方:_ _ _ _ _ _ _ _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甲方 _ _ _ _ _ _ _ _ _ -2/",为保证临时 用地到期后收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1 . 乙方需使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区)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经济特区 临时 用地 管理规定1。制定该条例的必要性随着汕头特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临时特区范围内占用土地的行为越来越多,乱占、滥占土地的违法现象也相应滋生。但多年来,关于临时 用地管理的工作一直停留在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的低水平,引发了一系列难以解决的矛盾,造成了临时-0。汕头经济特区取得立法权后,制定了关于临时用地管理、放临时-3的相应条例。
3、山东省城镇 临时建设、 临时 用地规划 管理 办法(2010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的规划临时建设、-1用地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办法是指建筑物、构筑物、棚、管线等设施临时 用地,是指因建设工程施工、打桩或其他情况而按期使用和收回的土地。
第四条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临时建设和-1用地规划管理工作。第五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应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核发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
4、 临时建设和 临时 用地规划 管理的概念临时建筑是指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为性目的而建造和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或者其他设施等建设工程,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必须自行拆除。临时施工特点:一是时间特征明显,使用年限一般在2年以内。二是简易结构特征明显,不能建成永久性或半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三、在临时的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如国家建设需要,应无条件拆除。
第五,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证书到期后,自动失效。如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证书。临时 用地,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因建设、堆放和安全等原因需要经批准使用的土地临时。临时 用地:第一,时间特征明显。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临时土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二、禁止在批准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