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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有法律效益么,个人买卖合同 有法律效益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20 09:55:19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个人买卖合同 有法律效益吗

最好去做个公证 这样更具有法律效益不然以后扯起来还是麻烦 建议做个公证
有。
只要手续齐全
只要是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

个人买卖合同 有法律效益吗

2,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那要看实际情况了,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同样有撤销权和各种权利
那要看买卖什么东西?双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等。一般来讲,只要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的 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有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首先要看合同有5个基本原则,不要违背,否则一般情况下都会视为无效合同的,不排除特殊条件
买卖合法的合同都有法律效力的。请采纳!
应该有
是的,但不能超过法律的范围外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3,房屋买卖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依照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订立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买卖议的有效性,是合同条款能否执行的前提。如果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无效,无论双方对合同条款设计得多么缜密、全面,除了个别约定争议管辖机构或者审计单位等程序性条款之外,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将无法适用,可谓“釜底抽薪”,即使您一直诚信守约,也无法依据合同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一)房屋买卖协议有效的构成要件 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在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结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之规定,一个有效的买卖合同需要具备两个要件:第一、合同成立;第二、合同合法。为了能够清晰地表述第二项构成要件,可以将 “合同合法”分解为以下三方面:(1)合同订立主体合法;(2)合同标的合法;(3)合同内容合法。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释明了合同成立的几个要素,即:(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2)标的;(3)数量。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只要合同具备上述要素,一般来讲,法院会认定合同成立。 此外,合同法中列举了合同成立的几种特殊情况: (1)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协议的合法性 我们要理解这个问题,无论从立法还是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讲,更多从合法性的对立面去考察,即合同是否存在不合法的情形,分述如下: 1、合同的订立主体是否合法 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在下述情况下,合同订立主体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 (1)购房人不具有法定购买资格。 比如,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买房人购买此种房屋,一旦双方发生争议,法院有可能以购房人不具有购房资格,判决合同无效。 (2)到法院或仲裁委开庭时,出卖方仍未取得房屋处分权,权利人亦不予追认的。 2、合同标的是否合法 合同标的不合法的情形有: (1)房屋管理机关不许上市的央产房、军产房或者涉密单位的房屋。 (2)不具有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房或者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回迁房等房屋。如此类房屋购买时间不满5年。 3、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法。

房屋买卖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4,我这个买卖合同有法律有效应吗

该买卖合同是你们当时真实的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当然有效了。 现在买方处于违约状况,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卖方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至于厂房会不会被封存,我想不会的。因为厂房买卖,属于不动产买卖,根据《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现在的厂房还是卖方的名字,所有权还是属于卖方的,我想卖方不至于要申请法院查封自己的财产吧? 由于买方违约在先,并且自己放弃了前两期的付款,因此,现在卖方只需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将厂房恢复原状即可。
有效,可以按照合同上的违约处理方法处置(比如仲裁),诉讼。
该厂房如不涉及其他债务、产权问题。 可诉对方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如后两笔付款日期已到,请确认该到期时间距今没有超过诉讼时效2年。暂没有看出需查封厂房的必要。
指合同当事人、第三人由于自身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必须承受的法律制裁。   违约行为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不能履行(由于种种原因,单方或双方责任引起); 二是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权利义务部分履行适当,部分不适当造成部分不能履行,此情况可称为履行不当行为。这种情况违约方 当事人承担部分责任)。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你的合同是有效力的 你可以向法院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但是该合同的履行期限你没有说明也可以视为该合同的履行期限没有结束 而买方也是有权结束合同的 只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你可以要求买方对厂房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有啊
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厂房是否封存看情况。

5,我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那么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合同是否有效与合同的类型并没有关系,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此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只要满足法律的规定的合同,自然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并且要有双方签字盖章,那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二、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具体如下: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电子签名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的效力认定。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三条之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见,涉及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合同不适用电子签名,题中提到的房屋买卖合同采用电子签名不具备法律效力。
文章TAG:买卖买卖合同合同法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益么有法律效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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