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保费收入为565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2.9万元。支付各类赔偿金2000.5万元,占赔付率35.4%,实现利润1425.8万元。
1.抢前早抓,分解计划,落实到位。今年,我们按照“三步走”的要求,坚决贯彻抓早抓小的方针,认真抓好计划指标的分解落实。各业务部门根据经理室“开门红”、“双半”等一系列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积极科学分解保费计划,有效落实到人、到户、到险种,并认真上墙公布,这也将作为今后现场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5、什么是保险合同纠纷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在民事诉讼法中有原则性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标的为运输工具或者运输途中的货物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注册地、运输目的地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由于保险公司结构复杂,诉讼主体往往会引发管辖权争议。对于这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保险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中明确:“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各级分支机构享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不得将签订保险合同的分公司的上级公司或者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这是必要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6、申请筹建保险经纪公司,申请人应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第十条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或者发起人;(二)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实缴货币;(四)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五)持有《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经纪人人数不得低于从业人数的一半;(六)有符合中国保监会任职资格管理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七)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不能投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成为保险经纪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第十三条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由中国保监会审查。本规定所称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考试的内容和方式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审查、调查谈话、考试等。
7、异地买保险好吗?随着户籍政策的开放,大量剩余劳动力开始向大城市流动,异地就业必然给外出务工人员的保障带来困难。而社保异地报销手续复杂,保障有限,所以异地购买商业保险是一种需求。建议先买意外险,其次买健康险,最后买寿险。由于外来员工在陌生的城市工作生活,陌生人更容易出现意外风险,因此异地员工在购买保险时应优先考虑人身意外险。
如果你是经常乘坐公共交通出行的外来务工人员,最好买一份公共交通意外保障的人,以获得出行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和全残的保额应该定在被保险人年收入的10倍,这样可以保证被保险人在意外发生后的10年内家庭生活质量不受影响。因为社保异地报销流程非常复杂,覆盖面非常有限,所以异地的人要在有足够意外保障的情况下购买健康险。
8、给予 保单以外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条例》是为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法律明确允许的形式是不允许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六章“保险业务”全部条款规定:第四十一条保险公司分公司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但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保险机构应当公平、合理地制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第四十四条保险机构的业务宣传材料应当客观、完整、真实,并载明保险机构的名称和地址,第四十五条保险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保险机构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方式对其保险条款内容和服务质量作引人误解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