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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无效法律怎么解释,房产赠予合同无效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9 13:35:28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1,房产赠予合同无效应当如何处理

1、如果是赠予无效,那么受赠方应当将所得到的房产返还给赠予的一方,赠予的一方要接受这个房产。 2、如果因为赠予行为无效,给双方或者一方造成了什么损失的,要看造成赠予合同无效的过错方是谁,有过错的一方向没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赔偿损失,如果没有损失就不存在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双方都有损失,需对过错责任大小进行一个分担。

房产赠予合同无效应当如何处理

2,如何证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无效的

有的合同就是有效的,不能证明无效,无效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所以你要说具体情形才行~
该合同的签订是被迫
你要证明赠与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比如他被骗、被强迫等。这个很难,因为公证处都会做好防范,有询问笔录,有权利义务告知。如果你真相查出漏洞,肯定要找专业律师,而且律师才有查看公证处档案的权利。
是有效的合同,只要双方签字就有效,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公证

如何证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无效的

3,怎样认定不正当关系 赠与合同无效

猎律网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出现以上法定事由时,不论赠与合同是以何种形式成立,是否经过公证,是否完成交付,赠与人都可以提出撤销赠与。
1、赠与合同在赠与物实际交付以后(房产就是实际过户以后)就无法撤销了,房子已经过户,就不是老人的财产了,因此就不能分了。2、妹妹分哥哥的财产是不可能的。所以你这个案子要分清楚几个关系,你的叙述太不清楚,亏你还是法学院学生,老哥哥老妹妹的把我搞糊涂了。1、涉案的房子赠与之前是谁的(以当时的房产证登记为准)?2、赠与合同是赠与谁的?3、赠与合同签订以后有没有实际过户?

怎样认定不正当关系 赠与合同无效

4,成立未生效的赠与合同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般是自成立时生效的,如果赠与合同成立未生效的,不能完全按照当事人的合意产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九十二条【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5,赠与合同的无效

以受赠人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房产的赠与合同还是可行的。
学生做作业请自行思考。
法律上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两种,一种是任意撤销权,一种是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因老人已经对财产赠与作出了赠与公证,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即使在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但具备以下情形的,赠与人仍然可以行使撤销权: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宾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本案中老人的老闺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是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的。同时须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1、赠与合同在赠与物实际交付以后(房产就是实际过户以后)就无法撤销了,房子已经过户,就不是老人的财产了,因此就不能分了。2、妹妹分哥哥的财产是不可能的。所以你这个案子要分清楚几个关系,你的叙述太不清楚,亏你还是法学院学生,老哥哥老妹妹的把我搞糊涂了。1、涉案的房子赠与之前是谁的(以当时的房产证登记为准)?2、赠与合同是赠与谁的?3、赠与合同签订以后有没有实际过户?

6,赠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在赠与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前(动产交付前,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除外:1〕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2〕道德义务性质的;3〕公证的。  二、已经赠与他人的东西还可以要回吗?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三、赠与行为完成后,赠与物品致人损害,赠与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1)原则上不需承担责任;  2〕附义务的,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的瑕疵或保证无瑕疵的,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般而言交付标的物就是有效的。

7,赠与合同无效怎么办

马颖秋律师解答: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撤销(法定不准情况除外),并不违约。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撤销(法定不准情况除外),并不违约.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另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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