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样的胁迫下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今天教务老师收集整理了自考教材,法学院校教材,法学自考教材pdf相关题型,自考历年真题及重点资料免费下载。以下是我们为全国自考学子整理的一些答案,希望对你的考试有所帮助!谁有自学法律的书?邓小平理论概论教材:邓小平理论概论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时间:1999年考试时间:2006.04.2208:30考试时间:2006.10.2814:00考试时间:2006.01.0714:00考试时间:2006.07.0808: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1999年考试时间:2006.10.2808:3。
1、在什么胁迫情况下签订合同无效-2/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如何理解 合同法第51条与物权法第106条之间的适用关系
你的问题很详细,可以做一篇非常好的论文。合同法第51条与物权法第106条在法律适用层面的关系在于无权处分。合同法第51条规定了无权处分情况下的合同效力,而《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无权处分情况下的物权变动。尽管如此,这两者并不是不相关的,它们之间的关系发生在善意取得是否要求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学者们对这个问题有很大的争议。
如《物权法(草案)》三审稿第一百一十一条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收回,但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立即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转让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权处分的;(二)以合理价格有偿转让;(三)依法应当登记的转让财产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财产已经交付受让人;(4)转让合同有效。
3、观点| 王利明:民法典开启权利保护的新时代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会长、教授王利明□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姓“民”,就是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人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谋求人民利益,充分保障人民权利。这是民法典的特点,也是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宗旨。可以说,民法典是保护私权的宣言书,它的颁布标志着一个新的权利保护时代的到来。
民法典的编纂是中国民事立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民法典姓“民”,就是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人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谋求人民利益,充分保障人民权利。这是民法典的特点,也是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宗旨,可以说,民法典是保护私权的宣言书,它的颁布标志着一个新的权利保护时代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