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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证明

来源:整理 时间:2024-11-10 10:55:20 编辑:律生活网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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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证明

能证明劳动关系。第一,二项就可以有证明
劳动关系证明  兹证明XXX,男,现年XX岁,汉族,身份证号XXXXXX,户籍地XXXXXXX,于XX年XX月XX日到XX年XX月XX日在我单位从事XX工作,现合同期满,经协商,双方自愿解决了合同。  特此证明  XXXXX单位  责任人:XXX  年月日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可以。工作服、工作证、出门证都是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轨道,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您有以上资料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2,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哪些

参见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这种情况很普遍,当然“用工合同”是最好的证据,可是你没有。只有证明你和这个单位有劳动关系,才能走程序来解决问题。 还有三招,你可以试试,来证明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 1、找其他工友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过,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都要写清楚。 2、你的考勤表,你偷偷想办法拿到也行。 3、发工资的工资表,也可以证明你在这里工作过。 以上三条,其实对普通打工者来说,做起来也很困难,你要想办法,偷川户贬鞠撞角鳖携搏毛偷地进行工作,看能否搞到一些证据。

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哪些

3,劳动关系怎么证明咧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足够了的,2个单位一起列为被告吧,反正连带关系跑不掉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轨道,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您有以上资料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4,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这些基本就够了~公司员工能证明就更好了,合照也行~最好穿着工作服的合照~曾经服务过的客户也能够证明~ 最好不要自己辞职,自己主动要求离职除非是单位要调动你的职位或是要降低工资~否则是拿不到赔偿的~
签此协议只能算是下策,后续会带来认定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问题应申报工伤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这些就够了 还要提供公司的注册地址 可以到工商部门查询 带身份证和50元钱

5,如何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朋友,你好!你的这个问题实在有点棘手,作为一个专业HR人士我有几点建议供你参考。1、【劳动关系 举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关系 举证 参考】下列证据可以作为证明或者间接证明劳动关系:(一)带有用人单位名称的《工会会员证》;(二)带有用人单位名称的《特种职业许可证》;(三)带有用人单位名称的《机动车驾驶员证》;(四)带有用人单位名称的其他证件;(五)代表用人单位签订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经济合同、发货票等;(六)用人单位内部带有职工签字的文件、图纸、工票、票据等;(七)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其他书面证明。2、确定你现在是否仍在该公司工作如果“是”则让公司帮你写一个离职证明、收入证明、未婚证明、良民证明……什么证明也好,只要盖上公司的公章,OK,或是到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其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否”则需要收集所需资料,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不是劳动局是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咨询)3、实在没有办法时申请法律援助,请求指派律师帮助(免费)或直接找律师(需承担相应费用)
除上述罗列证据材料外,劳动者结合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能够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材料如下:1、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只要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可以说明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事实。需要注意的是,本类证据上一定要有单位公章才能确保证明的效力。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在用人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经济合同时,劳动者代表单位乙方签字并且盖有单位公章的经济合同,均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若劳动者仅能证明该经济合同由其起草,并不当然的成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3、用人单位向其他单位出具的联系人为劳动者的业务联系单等书面材料4、劳动者因工作需要向第三方提供的有本人签名的资料此类情况因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不同而形式多样,如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供的申报材料,其中送达人或联系人签名;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到第三方领取支票时在支票存根处的签名等。5、录音、录像、照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照片,只要其能反应劳动合同关系的存在,基本上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除非用人单位提供较为充分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反证。另外,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对工作本人工作状态所做的影像记录,亦可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6,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可以。你还可以通过打电话录音,设计问题,让他回答。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如果没有其他理由辞退你,你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劳动关系 举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关系 举证 参考】下列证据可以作为证明或者间接证明劳动关系:(一)带有用人单位名称的《工会会员证》;(二)带有用人单位名称的《特种职业许可证》;(三)带有用人单位名称的《机动车驾驶员证》;(四)带有用人单位名称的其他证件;(五)代表用人单位签订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经济合同、发货票等;(六)用人单位内部带有职工签字的文件、图纸、工票、票据等;(七)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其他书面证明。
把这些保存,我建议你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这样还可以得到补偿,但你一定要证明的了你到公司的时间,同时他没有和你签订合同,还要赔偿你
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轨道,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您有以上资料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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