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农民之间发生权属纠纷宅基地,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让步,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能签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或者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办公室等受理机关申请处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外交需要;
(三)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旧城改造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5、买了 宅基地 拆迁怎么办法律主观性:宅基地无手续拆迁相关手续应及时办理。对于宅基地标准面积内建设的符合一户一宅等相关原则的房屋。,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能补办的,一般认为是违法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建设或者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施工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应当强制拆除。法律客观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对已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清除。
6、 宅基地 买卖遇到 拆迁补偿归谁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0/上的房屋属于所有权人,因此-0/上的土地补偿费属于村委会,房屋补偿费属于所有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7、 宅基地转让后 拆迁 纠纷?根据国家规定,居住在农村的居民享有农村土地使用权,而城市居民没有;土地(包括宅基地)不允许买卖。根据你的问题,他卖的房子只是他财产的一部分,也就是地上部分,不包括那个宅基地;你能收回你卖的东西吗?不知道你当初有没有书面证据?如果成立,就无法收回;如果没有书面证据,现在也不好拿回来。我得问问你愿不愿意还给他。好像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原房东还是农村户口,那么他可以继续拥有使用权宅基地,但可能仍然不是他当初卖房的那块,因为那块地上的房子已经不是他的了。他可以在本地申请一块宅基地但是它的位置不一定如他所愿。各地做法不同。建议你去当地有关部门了解一下情况,或者咨询一下律师,看看还有没有挽回的希望。
8、农村 宅基地 买卖过后 拆迁赔偿法律主体性:农村宅基地方多买卖侯拆迁补偿归谁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被安置人同意,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个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
关于宅基地-3/在农村有哪些提醒?第一,买方无权处置。一般来说,买家都是一个人,往往是一家之主,但是农村的房子宅基地属于家庭。即使是村民购买房屋,也建议查看涉案房屋的建筑说明,让房屋的所有共有人签字同意出售,以免触发纠纷,第二,签订合同时,最好通过村委会签订合同,比如让村干部作为见证人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