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本文论述的是债务转移中债务人的抗辩权和抵销权。债务人转让债务后,新债务人取得原债务人的一切法律地位,新债务人有权向债权人主张一切抗辩和抗辩权。债务受让人取得的抗辩权的内容主要包括:(1)法定的抗辩事由,如不可抗力。(2)实际债务关系发生后,债务人可以对抗债权人,新的债务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一切理由。
5、《 民法典》---四类效力体系四种具有有效效力体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四种具有无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未定的五种民事法律行为:两类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四种民事法律行为;1.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主张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2)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主张依据】★★★ "民法典"第153【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强制性规定不使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行为人和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相对人虚假表示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6、深观察|剥夺外嫁女权利?“村民自治”不能违反 民法典法律专家:剥夺已婚女村民资格无效”的新闻冲上今日头条热搜榜。民法典起草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写道:“我今天要讲的事情特别令人气愤,就是已婚妇女和被收养男子不具备村民资格的情况。”作为民法权威的杨立新教授说:“民法典”具有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作用。如果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错误决议,应当予以撤销,以保障每一个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平等地位。
河南郑州李刚村妇女张亚平结婚后被剥夺了村民资格,无权分配村里剩余的土地,也无法获得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张亚平没有选择保持沉默,而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然而,郑州两个法院都驳回了征地补偿款的诉讼,理由是他的使用和分配属于“村民自治事项”。目前,张亚平已向河南高院申请再审,但尚未有结果。农村已婚妇女及其后代被剥夺或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现象屡见不鲜。
7、合同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应当指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无一例外;2.共谋虚伪是指行为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4.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谓公序良俗,是指公序良俗,即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赌债、求助等。,被法律给予否定的评价,被视为无效。
8、 民法典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和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范畴。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合同、婚姻家庭事务、继承、侵权、财产权等行为。本文对民法典中涉及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总结,便于读者集中精力,系统学习。该法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意思表示隐匿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强制性规定不使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9、如何理解《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其实理解起来真的很简单,说明违反强制性条文不一定导致行为无效。我觉得我们应该正确理解这个规定,我们也应该遵守它,执行它。这条法律规定人们不能违法。如果他们触犯了法律,做那些事情是无效的,根本不算数。首先,从整个管理体系来看,153在《检察官法总则》编纂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之下。根据民法典,非法人组织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旦作出,一般情况下是合理的。民法典全世界也期待它是合理的,但是民法典也有一些强制性的标准,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被法律纪律所认可,从而从一开始就消除了法律效力。
10、 民法典159条 解释与 举例法律主体性:第一百五十九条68在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实现的,视为条件已经实现;不适当地促成条件成就者,视为条件失败。法律客观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查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