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生一胎还是二胎,女方都可以享受158到180天的假期。男方的护理假也延长到了158天。《条例》修订前,符合晚育条件(女方年满24周岁或男方年满30周岁)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天至180天。福建省产假:158180天(计生条例没有详细规定,具体要咨询当地卫计委)。
产假是指劳动妇女分娩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为分娩前半个月至分娩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持续四个月,女职工可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假。产假休息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其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妇女生育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为产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不等,晚婚晚育者最长可达四个月,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假。
6、 福建省剖腹产 产假多少天法律主观性:在产假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剖腹产和顺产的区别。《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分娩前可以休假15天;如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情况下,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员工,享受15天产假;42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法律客观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享受产假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多胞胎情况下,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员工,享受15天产假;42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产假期间的女职工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之前的标准缴纳。
7、 福建省 产假多少天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其中,合法生育的,延长产假至158至180天。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享受产假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如遇难产,应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42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者。"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享受婚假15天;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至158天至180天,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期间,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不影响晋升。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获得帮助和补偿。
8、 福建 产假多少天福建产假158天。劳动妇女产前产后休假待遇一般从产前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的最长可达四个月,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假。产假休息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其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过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包括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由职工本人承担。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办理。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该男子的护理假为15天。婚假期间,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不影响晋升。妇女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获得帮助。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给予两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9、 福建教师 产假法律解析:女性生育一胎还是二胎需要158天产假。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除国家规定外,女方享受产假 60天,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产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遇难产,应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