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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识点汇总,民法学考试重点整理

来源:整理 时间:2024-12-06 18:54:33 编辑:律生活网 手机版

升级版民法有哪些重点?第1页共40页民法总论第1章民法概述1。作为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民事诉讼法重点条文必读系列二重点条文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医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民法医院指定管辖。

1、本人急需 民法口诀

其实没必要背那么多,做几套简单的试卷,因为没有基础。民法公式?不够!建议你去网上下载一套司法考试讲座民法基础课!民法公式民法公式1。民事诉讼特别时效不租不送,有效期两年;三环污染,四年有两次;五年期寿险可以延长20年。含义分解:第一句指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形(一)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二)销售不合格商品未申报的;(三)拖延或者拒绝支付租金的;(四)提存财产灭失或者毁损。

第三句话的意思是,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四年有两个期间”是指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五年人寿保险”是指《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五年后消灭。最后一句见民法总则第137条。“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 民法专升本简答题重点有哪些?

民法专升本简答题的重点是什么?(1)起源民法[单选,简答] 民法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中国民法的主要渊源是成文法,习惯在条件下也可以是中国民法的渊源。1.成文法(1)宪法中的民事规范(2)民法(3)民事法规(4)地方性法规中的民事规范(5)特别行政区的民事规范(6)最高人民*司法解释民法*(7)国际条约中的民事规范(2)习惯/*。讨论] 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6。禁止滥用权利原则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单选,简答】我国民法总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为标准分为三类。

3、专升本 民法重点有哪些

专升本 民法重点有哪些

第1页,共40页民法概述第1章民法概述1。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法律部门,是指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商事一体化在中国是广义的民法,但在中国没有正式的含义民法。2.古代社会的典型代表民法是罗马法。摩登时代民法以法国为代表民法1804年法典。(第一布尔乔亚民法佳能)。资产阶级现代性民法始于德国民法法典,1897年出版,1900年生效。

3.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4.财产关系是指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后的财产关系的主要特点是:A主体地位平等;b .当事人一般是自愿的;它受价值规律的支配;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个人生活密不可分,不以经济利益为基础,而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基础。

4、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必读系列二

重点法第三十七条民法医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民法医院指定管辖。人民医院民法医院之间发生管辖权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其共同上级民法医院指定管辖。【相关法律】关于民事诉讼的意见36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人民法医院因协商未能向其共同上级报告民法医院指定管辖时,如果双方属于同一所在地和市辖区民法。两人属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法医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法医院的上级及时分配管辖;如果双方是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医院与高层人士民法医院协商不成,由高层人士民法医院及时指定管辖。

5、2017年司法《 民法》 知识点:期限之性质及类型

司法考试频道介绍【2017司法考试课程!】考生可以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能边上课边学习,助力大家的取证梦!时限的性质和类型。时效的性质虽然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某些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失的时间,如订立合同、决定结婚等,但这只是时间的选择,因为没有人能够排除时间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作用,所以时效在性质上优于事件,不属于行为。

2.根据民事主体是否有权选择期限,可以将期限分为三种类型(1)约定期限。这是指当事人可以自由确定的期限。比如债务履行期限、所有权交付期限等。(2)法定期限。这是指法律规定的时限。比如诉讼时效期间、未成年人身份期间等。有法定期限且允许当事人约定期限的,以约定期限为准。例如,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合法地)转移,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6、高中法律的 知识点归纳

国体、政体及其相互关系:(1)一个国家的国体,即国家的性质,是指该国社会各阶级的地位,即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支配地位。国体体现了国家的阶级本质和内容。(2)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用来组织自己的政治机关的形式。(3)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国家权力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二者的互动是辩证统一的。

国家制度是政权的根本归宿,国家政权反映国家制度。一个恰当而健全的政治制度,对于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实现其阶级利益和意志,起着非常重要和积极的作用。国家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一个国家的历史、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等。,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国家的政治制度。因此,在同一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不同的国家会采取不同的政治组织形式。

7、 民法必考 知识点之【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原则可分为“二元论”和“三元论”。前者认为有两种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后者认为有三种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二者的区别在于推定过错责任是否属于独立归责原则。从侵权责任的立法体系来看,应该说立法采取了“二元论”。依据是: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这个角度出发,立法者将过错推定作为过错归责原则的特殊适用,因此将其放在同一条中。另外,第1166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的,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这是关于无过失责任的规定,只适用于法律情况。在过错责任原则下,举证责任应由受害人承担;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受害方证明侵权人是否有过错极其困难,且过错大小明显不公平,则举证责任倒置,由受害方证明自己有过错,否则推定自己有过错,这就是所谓的过错推定。

8、 民法 知识点之侵权行为

1。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其特征:(1)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2)侵权的客体是绝对权;(3)侵权行为是行为人的自觉行为。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在于:(1)侵权行为违反法定义务,违约行为违反约定义务;(2)侵权侵害的是绝对权,违约侵害的是相对权;(3)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违约责任仅限于财产责任。

2 .单独侵权和共同侵权。3.积极侵权和消极侵权。应当掌握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分标准,作为侵权和不作为侵权,特别是共同侵权的情形:(1)行为人之间有共同联系;(2)行为人之间虽然没有共同联系,但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不可分割的;(3)教唆犯与实施者共同造成他人损害的。共同侵权要求侵权人有过错,无意行为不构成共同侵权。

9、关于 民法典的 知识点

法律解析:胎儿涉及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如果胎儿在分娩时已经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就不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民法法典第1050条,结婚登记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家庭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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