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全名法律分析:公安专家部。公安部机构设置的法理分析:公安部作为国务院主管公安工作的部门,是我国公安工作的最高领导和指挥机关,铁道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林业局公安局、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在公安部的序列中,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的双重领导,中国人民公安部什么时候成立的?1949年7月6日,经中央批准,成立于中央军委公安部办公地址为东城区东堂子胡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安部的主要职责我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和打击恐怖活动;维护公共秩序,制止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和危险品;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宜;维护边境地区的公共秩序;警卫国家指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治安工作,指导治安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2、中国人民 公安部什么时间成立的1949年7月6日,经中央批准,公安部在中央军委成立,办公地址为东城区东堂子胡同。其组织基础是中央华北局社会部和中央社会部的一些机构,并从军队和地方抽调了一批骨干力量和青年知识分子。它的任务是管理全国公安机关的工作,并为建立中国新的公安制度作准备。成立军委,罗瑞卿为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不久之后,下属部门只有侦察、保卫、公安和情报。经中央军委批准,设立六局一厅,即:政治保卫局(一局)、经济保卫局(二局)、治安管理局(三局)、边防局(四局)。
3、 公安部机构设置法律解析:公安部作为国务院主管公安工作的部门,是我国公安工作的最高领导和指挥机关。公安部分别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员培训、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侦、出入境管理、消防、安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管、*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国际合作、装备金融、禁毒、科技、反恐、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门职责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员培训、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管、*管理、交通管理、法制。铁道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林业局公安局、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在公安部的序列中,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的双重领导。
4、 公安部全称法律分析:公安专家部。法律依据:《深化党内和谐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决破除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重点,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着力优化调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机构职能,构建权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5、 国家 公安部接访时间接待时间为周一、三、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00,周二、四上午8:00-11:30。根据相关资料: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