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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按照法律可以退吗,买车己支付的定金依照法律法规可否退款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23 15:29:08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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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车己支付的定金依照法律法规可否退款

口头合同也有效的,可以解除,定金不退。
一、定金因具有担保属性,按照担保法规定,您不履行合同(您不想买车),您是无权要回定金的。二、定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合同中规定了定金条款;2、按照合同法,定金金额不能超过车款的20%;3、您已经支付了定金;4、您取得了定金发票且发票上注明“定金”字样。否则视为预付款,可以退回(当然您要赔偿直接损失或者违约金)。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约定“订金”字样,也视为预付款。

买车己支付的定金依照法律法规可否退款

2,法律上订金能退吗

法律规定定金是不可以退的,但订金可以退,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义务履行前,一方向另一方交付金钱或有价物,以确保合同有效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证约作用、担保作用和预先给付的性质,适用“定金罚则”。订金是一个日常用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它通常是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作为自己履约的担保,其担保功能是单方的,即仅对交付方适用,对收受方不适用。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视为预付款,在商品房预售、销售中经常使用。订金的约束力及如何处理订金,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不适用罚则。

法律上订金能退吗

3,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买方收回。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金。如果是买方违约,那么他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卖方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在此提醒一下大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定金条款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4,定金能退吗

法律规定定金是不可以退的,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义务履行前,一方向另一方交付金钱或有价物,以确保合同有效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证约作用、担保作用和预先给付的性质,适用“定金罚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5,定金能退吗

定金不可退,如果卖方同意的话,当然可以,只能协商!订金可跟进约定退还!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买方预先向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不能退

6,定金可以退吗

不可以定金不可以退。当事人给对方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后,如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可以退吗?定金是不能退的,交付方违约不能要求对方退换定金,而收款方违约的,要双倍赔偿定金。定金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7,定金可以退吗

法律概念区分定金与订金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根据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必须持有《预售商品房许可证》才能卖楼花,而且不管是预售商品房还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比如:开发商收取了2万元钱后,并没有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那么两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并没有形成。而《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条款又只能是主合同的从合同,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形成的情况下,客户向开发商交的2万元钱就可能是“定金”,也就不存在开发商可以“没收”这2万元的问题。那么客户交付的只可能是“订金”,而“订金\”是应当退还的。但是,如果当时双方签订了书面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那么买方反悔不买时,开发商就完全有权没收定金。
你要有证据证明售楼小姐说的可以退定金的事实,没有的话算你违约!

8,我可以退定金吗

如果收钱一方不同意退给你,那你应该拿不回来。因为法律规定,预付定金后,如果付款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如收款方违约,则定金双倍返还。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参考资料:可以在百度贴吧里搜索:退定金
如果出租方没有隐瞒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你也没有证据证明出租方有何违约行为,而你现在写的很清楚“定金”,按法律是不能向出租方索要定金的。不过你可以和出租方商议,请求人家谅解,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你一部分的,这要看出租方的意见。
不好意思,我的回答对你不利。 你可以要求,但房东可能不会退了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当事人一方违约,违约方是缴纳定金的,定金不退;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建议:最好协商解决,能够退一点就行。 如果写成“订金”,是可以退的。因为定金与订金是有性质区别的。

9,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定金看情况来定。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或者冲抵主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基本种类1、立约定金。这是指为保证正式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2、成约定金。此种定金是以其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即定金交付,合同才成立;若不交付定金则合同不能成立。3、证约定金。此种定金为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即因定金的交付以证明合同的成立。4、违约定金。所谓违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则收受定金的一方得没收其定金而不予返还;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般说来,违约定金类似于违约金。5、解约定金。这种定金为当事人一方保留解除合同权利的代价。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得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亦得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第四和第五种可以退回。定金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则的效力。
你掉进了对方设置的合同陷阱,关键在是否是“唯一”经销权!如果是唯一,对方违约,定金可退,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就你合同而言,定金不能退。 该合同可能构成欺诈。具体授予的是什么经销权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不能退还定金。
首先,“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买受方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要分清自己交纳的到底是“订金”还是“定金”,做到心中有数。 1、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订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方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方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此种情况下,买受人可与出卖人详细约定“订金”的性质,否则到时想要主张“定金”的权利的话,将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2、在“房屋认购书”中约定的为“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合同的定金,如果是你违约定金就不能返还,如果是彼海尔违约就应该是双倍返还。是谁违约要看看合同是怎么规定。合同法中对定金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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