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考试 > 学习资料 > 合同法违约责任案例,合同法违约责任案例

合同法违约责任案例,合同法违约责任案例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08 07:55:23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合同法违约责任案例

个人认为:1.百货公司没有构成违约。因为首先百货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收到货物后十日内已交付货款,其次百货公司拒绝接货也是正当的,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转移是以交付为依据的,而合同中约定是送货上门,所以在该货物进到仓库之前都为工厂承担风险。2.不承担违约责任。
1.构成违约,根据买卖合同中关于交付标的物的约定,在此期间内的任何时候只要化工厂送货上门,百货公司都应当立即收下.所以,当化工厂将货物运达公司所在地时,既已经达到交付的目的2.是,1300 损失赔偿+违约金

合同法违约责任案例

2,关于关于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急

1:如解除合同,只要海运公司履行合同约定滴违约责任即可.2:定金罚则与违约金只能适用其中之一.而定金数额超过百分之20的,法院不与支持.本案来看,适用定金罚则相对较好,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另外,履行合同的成本,货物在港堆存费47607元也应由海运公司承担.共计34.7607万元.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继续履行,第二,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第三,赔偿损失。

关于关于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急

3,违约责任案例求解急

1、乙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合法,因为事实甲方已经违约,且造成违约的原因不属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免遭事由;2、约定无效,因为法律规定,仲裁和诉讼二者只能是约定一种,约定一种视同没有约定,只能提请诉讼(除非达成仲裁协议选择仲裁排除法院管辖);3、丙对货物损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造成货物损失是由丙方的过错行为造成的。
(1)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3)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案例求解急

4,关于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案例分析 跪求高手解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由此可知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2、我国《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可见如果原告违约的话,被告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而本题中定金为10万元,若适用定金条款,则收受定金方(原告)应双倍返还对方20万元;若适用违约金条款,则应支付对方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返还10万元定金。被告可以选择于自己有利的条款请求对方支付。 3、我国《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可见我国法律是允许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 4、正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依《合同法》第118条,原告可以依自己的利益选择适用定金还是违约金,但不能二者得兼,但又基于15万元的违约金不能充分补偿原告的损失,故原告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根据以上分析,可以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5、原告可以基于被告的违约行为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如下: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 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 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 形。” 本题中的情况属于该条第(二)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5,100分求合同法违约责任案例题答案 急急急

乙公司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甲公司也不能事实上履行合同,也构成预期违约,因为双方事实上不可能履行合同,法院应该判处双方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乙公司作为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加工款,其行为应属违约,但是甲公司在乙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加工费时,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加工合同仍然对双方存在法律拘束力,乙公司仍应先行支付加工费,而甲公司也有义务交付货物。但由于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因此可明知甲公司将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主张不安抗辩,中止履行其义务。反之,如果要求乙公司先行支付加工费,由于甲公司已明显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利益将受到严重损害。但是,乙公司并不能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9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在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时候,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中止履行其义务,并且在中止履行后,还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在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在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乙公司在得知甲公司将不能履行合同时,只能中止履行其支付加工费的义务,而不能直接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由于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因此,在客观上没有了履行义务的能力,导致合同的履行在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中的不能履行行为。乙公司没有按约定期限支付加工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属于预期违约行为。因此,甲乙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个人认为:1.百货公司没有构成违约。因为首先百货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收到货物后十日内已交付货款,其次百货公司拒绝接货也是正当的,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转移是以交付为依据的,而合同中约定是送货上门,所以在该货物进到仓库之前都为工厂承担风险。2.不承担违约责任。
文章TAG:合同合同法违约违约责任合同法违约责任案例

最近更新

  • 事业支出,事业支出与事业单位支出有区别吗事业支出,事业支出与事业单位支出有区别吗

    事业支出与事业单位支出有区别吗2,事业支出包括哪些3,事业单位经费支出有哪些4,资产负债表中科目编号504事业支出是什么意思5,事业支出的内容6,怎样辨别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1,事业支出与事业.....

    学习资料 日期:2024-02-08

  • 专利申请流程详细步骤及费用,专利申请的流程一般有哪些专利申请流程详细步骤及费用,专利申请的流程一般有哪些

    专利申请的流程一般有哪些1、确定专利的类型;2、提交技术交底材料;3、专利委托人进行专利检查;4、专利委托人撰写申报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5、知识产权局下发专利受理通知书;6、进行专利登.....

    学习资料 日期:2024-02-08

  • 徐飚,给儿子起名我姓徐要求第二个字是13画的字带火第三个字是8画徐飚,给儿子起名我姓徐要求第二个字是13画的字带火第三个字是8画

    给儿子起名我姓徐要求第二个字是13画的字带火第三个字是8画2,徐飚是哪里人辽宁成大董事3,浆乳能治好吗4,徐飚的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5,乳腺纤维瘤微创手术后肿块更大了怎么办乳腺纤维.....

    学习资料 日期:2024-02-08

  • 重大疾病险一年保费多少钱,重大疾病保险多少钱重大疾病险一年保费多少钱,重大疾病保险多少钱

    重大疾病保险多少钱2,买份重疾险一年多少钱3,买份重疾险一年多少钱4,重疾保险一年要多少钱怎么买合适1,重大疾病保险多少钱您好!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基本上是一样的,因为保险行业协会对最常.....

    学习资料 日期:2024-02-08

  • 张文君,大宅院里的女人四姨太的扮演者张文君,大宅院里的女人四姨太的扮演者

    大宅院里的女人四姨太的扮演者2,历史名人张文君生活在哪个历史时期3,张文君是那个女孩家是那里的4,历史名人张文君生活在哪个历史时期5,张文君这个名字怎么样6,张文君好听么女孩儿7,青岛大学.....

    学习资料 日期:2024-02-08

  • 线性规划例题,matlab非线性规划例题线性规划例题,matlab非线性规划例题

    对于一般线性规划问题,1。简单解法线性规划问题是数形结合的最好例子,线性规划问题中的可行域,在线性规划中的最大截距是多少?例题:maxz5x13x26x3在线性规划)中的应用,但这种粗心的习惯在回.....

    学习资料 日期:2024-02-08

  • 七七酱,77酱甚么意思七七酱,77酱甚么意思

    77酱甚么意思2,携程上买汽车票以后退款退到哪里3,为什么朋友在微信里发的照片没几天就看不到了只显示的一个灰色的4,游戏用笔记本电脑5000块买哪款好5,找一个宅男的师傅能帮我解决动漫的问.....

    学习资料 日期:2024-02-08

  • 表姐的朋友,我姐姐的朋友用英语怎么写表姐的朋友,我姐姐的朋友用英语怎么写

    我姐姐的朋友用英语怎么写2,表姐的同学怎么称呼女的长得漂亮可以叫美妞吗3,我姐姐的朋友过生日我应该送什么给她4,我27岁单身与姐姐的朋友一起回老家她36岁离婚了她在车上睡着1,我姐姐的朋.....

    学习资料 日期:202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