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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96条规定内容,合同法九十六条时效问题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19 19:18:41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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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九十六条时效问题

依照合同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时效为2年,自收到或应当知道对方的解除通知之日起计算。

合同法九十六条时效问题

2,合同法第96条规定的通知包括起诉么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包括。条款中涉及的起诉,是指被通知人在接到通知后,有异议时,可行使的权利。

合同法第96条规定的通知包括起诉么

3,谁知道如何理解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摘 要:编辑同志: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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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如何理解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4,y合同法第九十三九十四九十五九十六条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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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什么是合同解除权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 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法,《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可见,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批准,登记。 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 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6,关于公司炒人赔偿问题

  哦,你这样的情况确实赔偿不了多少,不过看公司裁减人员的原因是什么,确实是因为企业经营困难裁员,那赔偿也就差不多一个月工资,若是恶意裁员,则可以按照赔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点可以给你看看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附带给你解释一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读】本条是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部1996年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计算基数  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关于一个月工资是劳动者本人月工资、本企业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是当地月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后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有以下考虑:第一,保持制度的延续性,原有规定有不足的,适当进行修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按照该规定,月平均工资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内容,这样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但失之于设计过于复杂,不利于劳动者掌握。同时也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不同。因此,劳动合同法统一了月平均工资的内容,这样便于操作,一目了然。第二,讲究公平性,平衡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月平均工资为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比较长,最初的工资可能比最后的工资要低得多,考虑到物价等因素,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收入相适应。一般来说,某一岗位的工资受市场规律的调节,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很高,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较低。某一个地区,不同企业之间有着很大差别。如果规定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平均工资为标准,将对用人单位明显不公。  四、计算封顶  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认为有些高端劳动者,工资收入较高,谈判能力较强,在劳动关系中并不总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完全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担太重,也体现不出经济补偿的性质和特点,建议劳动合同法作出调整。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更好的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低端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对于高端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市场调节并举的方式,保护其合法劳动权益。但考虑到我国还没有将劳动者区分不同群体,并适用不同法律的先例,在立法技术上也较难处理,因此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将高端劳动者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但在经济补偿部分对高端劳动者作了一定限制。即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作了限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7,劳动合同法有规定企业可以限定员工的工作年限吗

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企业可以限定员工的工作年限,但是,劳动法规规定了劳动者年龄和缴费年限达到退休条件应当退休。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扩展资料:其他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八大亮点劳动合同法亮点:新的“劳动合同法”也适用于机构“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机构和聘用人员实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制度,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按照另有规定其规定;没有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扩展的范围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业务单位也包括在应用程序中的新的法律的适用范围。除了我们未来可能的国家公务员,公务员管理,比照其他人员,农民,军人等,都将被包含在劳动合同法规范的范围。 亮点二:劳动关系成立“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从用工之日起:“雇主,建立从就业和员工之日起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还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成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而一个一个月之日起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业雇主和雇员的在就业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和雇佣从成立之日起,“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不应该承担不利后果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亮点三:同一个工作只能是“试用”一次“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主要限于:试用期的期限,为三个月但少于一年的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固定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时间,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得少于80%,为同一个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工资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位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标准。 过去,一些企业继续任用试用期的员工,劳动合同法阻断了这个漏洞。 亮点四:雇主前一个合同必须履行告知义务为了充分保证劳动者知情权,当“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谁招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了解劳动者要求的其他条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基本情况是直接相关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如实。 亮点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原装的突破相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扩大适用的情况。在第十四条中,除了工人在雇主十年的,用人单位或国有企业改制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初期一遍,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强制报废在十几年的年龄,但取得了连续第二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从一年雇用期满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被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进入与工作人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日期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的两倍。” 亮点六:什么情况下同意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为工人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其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限可以约定和违约金。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可以约定违约金。在违约金条款的应用,还做了特别的立法限制,如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的金额,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培训应分摊未履行成本。 亮点七:合约单位还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第四章规定期满后,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计算缴纳的,但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如在本单位工作经验的工人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每满一年。这比工人直辖市的月工资,其中用人单位,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地区在该地区的三倍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越高,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3倍的平均月工资在工资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的不超过十二年。 亮点八:派遣行为将受到更严格的规范立法可以从国际被视为调度不积极推荐,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公司派遣就业的主要形式。 “劳动合同法”进行了规范的派遣。首先是对资格派遣公司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成立组织采取公司规定的形式,用不低于50万元注册资本。二是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单位拖欠劳动者的义务,如果有造成派遣员工,派遣单位的破坏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规定要作出超过两年,员工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工,派遣单位按月支付报酬的员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告知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这将有助于避免不断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公司扣发工资的做法工人。
1,要求支付违约金合理 要求数额50000不合理 16666。7元以内为合理\r\n《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r\n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n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你好,你的问题应该是关于劳动合同年限的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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