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专职消防的队伍建设,提高专职消防的灭火、应急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保障公众-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2004年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消防减少和预防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律和/或。
1、九小场所的什么或是本场所的 消防安全责任人为进一步推进居民住宅区和“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消防明确部门监管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临沂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住宅区和“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消防。通知明确了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消防日常安全管理、夯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居民区和“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形势,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二是依法整改隐患。对居民区和“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辖区派出所限期改正或当场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消除。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首先是明确管理责任。
2、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消防 Law和-1消防-。第二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消防工作,区(市)、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辖区消防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辖区单位和个人做好消防工作。
派出所负责消防对辖区内居民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的单位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条交通、建设、规划、卫生、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铁路、港口、民航、林业、园林等机构部门和单位应当与公安消防机构建立应急联络网络,确保重大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行动的统一动员和指挥。第四条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应当按照城市消防专业规划的要求,同时建设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
3、济南市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共财产及公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Law、山东省-。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消防工作,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辖区消防工作。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0)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0)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六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消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执行消防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责令当场或者限期改正。火灾发生后,警察消防队应及时赶到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消除危险,扑灭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