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卫士
地区冲突中的人权保护国际人权保护有三种类型:(1)“宣示性”一、以国际人权法和人权文书宣示国际人权: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民事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国际公约第一任择议定书(1966年)、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1989年)区域性人权公约和人权文件主要有:《欧洲人权公约》(1989年),-1/Charter(1981年)《亚洲人权宪章》(2005年)第二,对侵犯人权的国家进行公开审议的制度是处理人权来文的制度。1、装过3...
更新时间:2023-06-11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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