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答: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和劳动使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务 协议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与公民、法人之间签订的,内容为劳务,体现了劳务。劳务关系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特定的或不确定的期间内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务 服务,另一方当事人支付报酬的民事关系。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属于劳动法的范畴,而劳务 协议是建立民事和经济法律关系的基础,属于民法和经济法的范畴。第二,对合同主体的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同时是公民和法人,也可以同时是公民和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第三,合同主体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劳务合同主体之间不存在这种隶属关系。
劳务Dispatched性质什么事?它是合同法调整的民事法律行为。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务派遣、劳务租赁、员工租赁,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然后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再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的费用。劳务支付事实发生在被派遣劳动者与被派遣企业(实际用人单位)之间,因此被派遣企业应当支付劳务被派遣机构服务费用,劳务被派遣机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我国人才市场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以跨地区、跨行业开展。劳务派遣的三种工作性质是什么劳务派遣中提到的“三性”是指: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临时工作是指持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辅助岗位是指为主业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业岗位;替代性工作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时,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工作。用人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岗位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人单位公示。5、 劳务派遣是什么 性质
劳务三职性质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受特定用人单位的委托,招聘劳动者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其劳动构成由用工单位管理,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费由用工单位提供给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6条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
前款所称临时性工作,是指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辅助岗位是指为主业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业岗位;替代性工作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时,在一定时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6、 劳务派遣 协议属于什么合同类型[法律解析] 劳务派遣合同是指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再-0。劳务派遣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类型劳务 协议。劳务派遣合同不等于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用工的单位以劳务(以下简称用工单位)的形式订立。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岗位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不得将连续聘用期划分为若干小段劳务dispatch协议。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Dispatch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依据劳务Dispatch协议扣除用人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7、 劳务 协议属于什么劳动关系法律主体性:否不同主体资格: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是自然人;劳务 协议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与组织之间,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之间。《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确立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下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