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农田-2/中所指的基本条例区域是指根据法定程序划定的实施特别农田基本保护的区域。本条例中所指的“基本农田-2/区域”是指根据实施特殊农田基本保护的法定程序确定的具体/区域,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基础-0 保护区域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基本农田-2条例”重要规定(4第二十七条设立基本农田-2/区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配合下一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基本农田-2/责任书的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2/责任书。
1、2021年基本 农田最新规定2021 Basic农田最新规定如下:1 .在农田上从事非农项目;2.基本农田禁止植树或从事绿化景观;3.基本农田相邻高速公路两放宽标准;4.破坏基本农田土层,倒卖土方,建鱼塘。基本上禁止种植果树和经济相关作物农田。一旦出现此类问题,将责令其限期恢复原养殖;5.本农田禁止种植果园和经济作物。基本农田-2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2/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政府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
2、郑州市基本 农田 保护 条例(2020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基础保护的专项管理,促进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保护规定。第二条本文件所称基本条例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占用的耕地。本-1农田保护所指的基本条例面积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定程序界定的特殊-0。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照法定程序划定基本农田-2/区域,实行特殊保护基本农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基础农田-2/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农业、发展改革、规划、水利、环保、林业等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配合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基础农田-2/管理工作。
3、山东省基本 农田 保护 条例(1997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础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第二条本文件所称基本条例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必须特殊保护的耕地。本-1农田-2/中所指的基本条例区域是指根据法定程序划定的实施特别农田基本保护的区域。
4、山东省基本 农田 保护 条例(200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农田 保护,稳定耕地面积,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国务院基本,第二条本文件所称基本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占用的耕地。本条例中所指的“基本农田-2/区域”是指根据实施特殊农田基本保护的法定程序确定的具体/区域。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2/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的原则,严格保护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农田-2/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基础工作农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