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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合同订立有哪些原则要遵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9 16:39:22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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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订立有哪些原则要遵守

根据《合同法》规定,五个原则即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善良风俗原则。

合同订立有哪些原则要遵守

2,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3,合同订立要遵守哪些原则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合同订立要遵守哪些原则

4,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合同的签订除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程序以外,还需要需要遵循五大原则,分别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善良风俗原则。法律分析订立合同应当遵循以下五项基本原则:第一,平等原则。主要包含三个内容。一是合同当事人,不论社会地位、经济实力的高低,其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二是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能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三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一方不得利用优势地位侵占另一方合法权益。第二,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当事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合同条款、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第三,公平原则。在订立合同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分配和违约责任。第四,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第五,善良风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5,订立合同必须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法制法规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订立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

6,订立书面合同有哪些原则

订立合同应该遵循平等、合同自由、公平、诚实信用、遵纪守法等原则。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三条【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七条【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中国的法律文件在用语上没有区分“应当”和“必须”。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在外国法律里面,“必须”(must)表示强制性规定,一旦违反,其行为一律不发生法律效果。而“应当”(should)表示一般性的义务性规定,一旦违反,并不当然地就无法律效果,只是会产生一定法律责任或者不利后果。按照民法理论通说,采取书面形式,是书面要式合同的“成立要件”,因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并不是“无效”,而是合同“未成立”。只是,合同法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给予了其例外规定,虽然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视为合同“成立”。合同“未成立”与合同“无效”是两码事。未成立表示民事行为(法律行为)自始不存在,无效表示民事行为(法律行为)成立并存在,但因法律给予其否定的价值性评价而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而订立的合同显然不能是有效的。

7,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合同法的灵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区别其他法律的标志,集中体现了合同法的基本特征。因此,我们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也应该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法的平等原则指的是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包括订立合履行合同两个方面,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区别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的重要特征,也是合同法其他原则赖以存在的基础。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既表现在当事人之间,因一方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也表现在合同当事人与其他人之间,任何单 劳动合同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是法律赋予的,同时也受到其他法律规定的限制,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愿”。法律的限制主要有二方面。一是实体法的规定,有的法律规定某些物品不得买卖,比如毒品;合同法明确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对此当事人不能“自愿”认为有效;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不能“自愿”不订立。这里讲的实体法,都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涉及社会公共秩序。法律限制的另一方面是程序法的规定。有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某类合同,需经批准;转移某类财产,主要是不动产,应当办理登记手续。那么,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不能“自愿”地不去办理。 在合同法中,不仅对平等、自愿作了原则规定,而且在具体制度、具体规定方面体现平等、自愿原则。比较于三部合同法,许多是新规定。主要有: 第一,在合同法第一章中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二,关于合同内容。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并在其他条款中规定,当事人就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才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三,关于合同形式。《合同法》第10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四,关于格式合同。 一是明确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提示义务,《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二是明确规定有些格式条款无效。《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三是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作出特别规定。《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双方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合法原则

8,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

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一、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三、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五、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答: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
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准绳,双方在互信的基础上,以平等的姿态对合同条款达成共识。不以一方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即使是由某一方起草的合同,也必须经另一方完全同意。总之,其基本原则可用十二个字来概括:依照法律、互信一致、平等协商。
真实案例(偶们本科时民法老师讲的)某省某县 一村民甲在街上引酒,遇一熟识朋友 女乙,后甲与乙打赌,若乙能一口气喝下三大杯白酒,甲即给乙一万元RMB.当场有数十村民在场见证.乙当即连续喝下三大杯白酒并要求甲履行承诺.甲反悔.乙诉之法庭,后判决乙败诉,该主张不予支持,理由是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即该约定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其他组织;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和经济实力;不论其有无上下级关系,他们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实施不公平竞争和不平等交换;不得利用公共权利搞非法垄断,签订“霸王合同”;不得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强迫他人接受不平等条款。 (2)自愿原则: 是指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自愿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与谁签合同,签订什么样的合同;自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协商补充变更合同的内容;自愿协商解除合同;自愿协商确定违约责任,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的合同行为。 (3)公平原则: 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变更合同,都要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除少数无偿合同外,当事人一方不能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 是指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用欺诈手段骗订合同;不得擅自撕毁合同,要忠实地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搞合同欺诈。 (5)守法原则: 是指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9,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问题释解】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如下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5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欺诈对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相关案例】【律师评析】本案中用人单位设置违约金高达20万元,违反公平原则、诚信原则,该违约金条款对劳动者无约束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2]21号认为,用人单位违反诚信原则,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来限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可确认违约金条款无效。【实务操作指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以上五项基本原则,违反上述五项基本原则订立的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损害的,用人单位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 5)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欺诈对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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