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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1-28 00:26:17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业主委员会章程

去居民委员会申请, 他们会告诉你具体的方法

业主委员会章程

2,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规章制度

当然有
业委会应根据小区情况,制订相关规章制度。业委会一般应制订下列规章制度:业委会会议制度、公章使用制度、业委会会议记录制度、业委会档案管理制度、业委会活动经费开支管理制度、维修基金使用审核制度、小区日常经营性收支管理制度、征求业主意见制度、业委会委员接待制度。其中,业委会活动经费开支管理制度、维修基金使用审核制度等涉及小区财务收支或重大管理事项的,需要业主大会通过才生效。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规章制度

3,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有: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2、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3、决定聘请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有权采用招标或 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4、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通常由业 主委员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管理企业据此提出测算依据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予以确定。5、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物业管理 企业每爪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费用概预算,上报业主 委员会审议。根据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修改意见,物业管理企业修改后,由业主委员会批准实施。6、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7、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 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8、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章程

4,郑州市对小区成立业委会有哪些规定

业委会章程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本会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则业主担任。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第二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业主是指房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人。   第四条本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明的环境。   第二章 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筹委会推荐本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本会设委员--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名,本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 本会聘任执行秘书(或秘书长)一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执行秘书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委员。 本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5,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个人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扩展资料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其职责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物业管理权力的常设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按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中各方代表的比例选举产生,但公房业主和开发商业主所占有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的1/2。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由5~15名委员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业主委员会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可以聘任秘书1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秘书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本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并督促全体业主遵守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主公约;帮助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本区域的物业管理,配合物业管理企业解决在实施管理服务中的重大问题;接受市和区县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配合社区建设和管理。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_业主委员会章程

6,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作出批复意见,知道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立后要告知公司,让公司把全体业主的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之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过批复业主委员会成立。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扩展资料: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4.品行端正无劣迹;5.热心公益事业。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参考资料:业主委员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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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四、业主公约的效力 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上面说了对的,我就抄一遍了,稍微改动一下: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经2/3以上的业主选举通过,从中遴选出业主委员会成员,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权力执行机构,权力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 应注意的是: 还有就是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民间团体登记备案,以取得法人资格,这样才能在今后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等方面行使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打个比方,没备案,没有法人资格,就跟一个公司成立了,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一样的道理。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本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4、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6、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7、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四、业主公约的效力 1、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2、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业主公约报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5、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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