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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税,什么叫 统一税收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1-25 13:47:07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什么叫 统一税收

我认为应该认为是普遍税收

什么叫 统一税收

2,统一纳税需要什么条件

你直接去税务申请分公司由总公司代缴不就行了啊

统一纳税需要什么条件

3,纳税人统征代码是什么 是不是就是纳税人代码税务登记证上面有一

税号
搜一下:纳税人统征代码是什么? 是不是就是纳税人代码,税务登记证上面有一个编码还有一个税号,是哪个呢?

纳税人统征代码是什么 是不是就是纳税人代码税务登记证上面有一

4,比例税与统一税是一回事吗

统一税是从税目和税种的数量方面的考量,比例税是征收方式的考量,两者不是一回事,它们是不同方面的税制思想。 统一税的思想是把税的种类简化和统一,征收方式的统一(一般是考虑复合征收),其目的是为节约征收过程中的行政成本并优化资源配置,理论上在长期对经济具有激励作用。 比例税(定率税)是按比例征税,与定额税相对,复合税是比例与定额的混合应用。

5,工商统一税是什么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第二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及其<施行细则>第二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九条,以及中国政府同外国政府缔结的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现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征税问题,作如下规定:一,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进行了解市场情况,提供商情资料以及其他业务联络,咨询,服务活动,凡没有营业收入,服务收入的,不征收工商统一税,企业所得税。常驻代表机构接受中国境内企业的委托,在中国境外从事代理业务,其活动主要是在中国境外进行的,所取得的收入不征税。二,常驻代表机构有下列收入的,应当征税:(一)常驻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在中国境外接受其他企业委托的代理业务,在中国境内从事联络洽谈,介绍成交,所收取的佣金,回扣,手续费;(二)常驻代表机构为其客户(包括其总机构客户)在中国境内负责了解市场情况,联络事务,收集商情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由客户按期定额付给的报酬或者按代办事项业务量付给的报酬;(三)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为其他企业从事代理业务,为其他企业之间的经济贸易交往从事联络洽谈,居间介绍,所收取的佣金,回扣,手续费。三,常驻代表机构从事联络洽谈,居间介绍所收取的佣金,在合同中载明佣金金额的,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算征税;在合同中没有载明佣金金额,不能提供准确的证明文件和正确申报佣金收入额的,可以由当地税务机关参照一般佣金水平,按介绍成交额核定相应的金额计算征税。其中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所列情况,在一项代理业务中,有一部分工作是由其总机构在中国境外进行的,应由常驻代表机构申报并提出有关凭证资料,报送当地税务机关核定其应在中国申报纳税的金额。四,常驻代表机构从事代理业务或居间介绍所收取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属于<工商统一税税目税率表>列举征税项目的,可以减按5%的税率征税。应征收的企业所得税,除了能够提供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以外,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核定利润率,暂以业务收入额的15%为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征收所得税。五,本规定所称"企业",包括"公司","经济组织".六,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七,本规定自1985年度起施行。

6,什么是路桥统缴税

东莞《阳光热线》栏目:  转来的群众来信关于咨询汽车路桥统缴的问题(“意见与回音”编号:13622)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路桥统缴费”、“公路养路费”的区别。  “路桥年票费”(即俗称的“路桥统缴费”)是按照国务院“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广东省、东莞市的有关文件规定,对东莞市籍车辆按年度收取的东莞市收费公路的路桥通行费。该费用由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负责征收。  根据省政府《关于东莞市路桥收费站撤并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府函〔2004〕343号)及省物价局《关于东莞市路桥车辆通行费试行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632号)的精神,我市从2005 年3 月31 日零时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统筹还贷、债务不转移”的原则,撤销市内路桥收费站,在与周边市交界处设置10个双向收费站及7个单向收费站;同时采用年票制和次票制结合的征收方式,对东莞籍机动车按年度一次性征收年票费(其中摩托车可自愿选择按年度购买年票或按次交费),对非东莞籍机动车按次收取车辆通行费。  “公路养路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划委员会、交通部、财政部、物价局《关于发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的联合通知》以及广东省、东莞市的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的专项事业费。该费用由市公路管理局负责征收。  二、关于养路费已缴,为何还要缴交路桥统缴费的问题。  建议该市民查阅《阳光热线》“意见与回复”945号,我司对此已作了详细的情况说明。  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
“路桥年票费”(即俗称的“路桥统缴费”)是按照国务院“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车辆按年度收取的收费公路的路桥通行费。该费用由公路桥梁收费所负责征收。  扩展阅读:  “路桥年票费”(即俗称的“路桥统缴费”)是按照国务院“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广东省、东莞市的有关文件规定,对东莞市籍车辆按年度收取的东莞市收费公路的路桥通行费。该费用由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负责征收。  根据省政府《关于东莞市路桥收费站撤并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府函〔2004〕343号)及省物价局《关于东莞市路桥车辆通行费试行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632号)的精神,我市从2005 年3 月31 日零时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统筹还贷、债务不转移”的原则,撤销市内路桥收费站,在与周边市交界处设置10个双向收费站及7个单向收费站;同时采用年票制和次票制结合的征收方式,对东莞籍机动车按年度一次性征收年票费(其中摩托车可自愿选择按年度购买年票或按次交费),对非东莞籍机动车按次收取车辆通行费。
如果地税发票,在规定缴销期内开具的,就交营业税。购买增值税发票以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就交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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