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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实务,保险实务这个专业好就业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2-02 01:55:08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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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实务这个专业好就业吗

相当好的,就业容易的

保险实务这个专业好就业吗

2,保险实务这个专业怎么样

专业性强,不过现在竞争激烈了,有难度

保险实务这个专业怎么样

3,保险实务这个专业怎样啊

科班出身,可能在前期让领导对你高看一眼,获得一些机会。后期发展要看个人能力,各种从业资格证、经济师证要多拿,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才是最重要的。 我认识一些保险专业出来的新人连免赔额是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态度很端正,工作一段时间以后确实进步很大。

保险实务这个专业怎样啊

4,保险实务专业是干什么啊

就是 做保险内务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知识和保险实务基本技能,能从事保险管理和保险实务操作的高级管理专门人才。 核心能力: 保险管理及实务操作技能。 核心课程: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经济法概论、货币银行学、保险学原理、保险实务、财产保险学、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人身保险、船舶保险、运输保险、风险管理、保险企业管理、保险营销。 毕业后可以应聘保险公司的内勤岗位,比如组训,保全等 如果想多些社会时间经验,也可以应聘保险公司外勤尝试一下
就是保险公司的后勤!

5,什么叫保险实务

保险实务包括承保过程中的核保,生存调查,保险合同签订后对合同的一系列更改,修正,给付,退保等操作.  保险实务中的告知义务  正确掌握告知义务  法理的重要性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这是几百年来保险业在开创和发展中得到的宝贵经验,它是建筑在最大诚信基础上的一种保险的习惯做法,已经在世界各国的保险立法中得到体现。  ■不论是保险的供方,还是需方都需要正确的掌握  如果,在保险实务中保险人任意或滥用有关告知义务方面的保险法理,则将无法体现其保险法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另一方面,如果投保人方面出于欺诈目的,趁告知义务制度尚无完善之际,而滥用该制度,不仅损害了保险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同时也损害了广大投保人的切身利益。对保险业的繁荣与发展会产生负作用,因为,任何一个保险事故发生后,表面上看是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其实质上是保险的大数法则的作用,是所有同一保险的加入者来共同负担这一损害,而保险公司只是一名经营者而已。  通过本文的理论介绍和实务分析,不仅对专门从事保险业的专业人士,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也同时为消费者保护自身的利益,提供了可以参考的资料。  正确运用告知义务的法理,不仅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起到保护作用,同时也保护了广大投保人的利益。因此,告知义务原理的掌握和运用在保险实务中显得十分重要。  ■告知义务的保险实务同司法实践的研究应当加强  虽然本文从《保险法》的理论和保险实务的角度,对告知义务进行了解说和分析,并对一些实例进行讲解,但是,围绕告知义务是否违反的实际事例则是千变万化的,如何将该理论和实务与司法实践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已经引起了业内外人士的重视。尤其是进入IT信息时代之后,网络销售、电话投保、银行或邮局、百货公司,24小时便利店等窗口销售也日渐流行,出现了各种新型的销售方法和告知义务之间的关系,该如何调整?如何更好地在保护好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更好地保持和促进保险业的稳定和发展?这将受到更多专业人士和消费者的关注。
培养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知识和保险实务基本技能,能从事保险管理和保险实务操作的高级管理专门人才。 核心能力: 保险管理及实务操作技能。 核心课程: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经济法概论、货币银行学、保险学原理、保险实务、财产保险学、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人身保险、船舶保险、运输保险、风险管理、保险企业管理、保险营销。 但我认为,真正的保险实务是干出来的,不是可以在书上学出来的。

6,保险实务专业介绍

你是考试还是刚进入保险业,还有你是干啥的?若你是保险公司做业务,则保险实务可以慢慢学,先找找有没有业务资源若你是保险公司核保或核赔,赶快学吧,基本技能若你是保险经纪人或公估人,也必须学习。尤其是公估人。你是谁?呵呵保险实务光看书不行,要和实践相结合。以保险基本原则为指导,以法律知识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体,以实际情况为用,可得其中精妙!
通过本文的理论介绍和实务分析,不仅对专门从事保险业的专业人士,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也同时为消费者保护自身的利益,提供了可以参考的资料。 正确运用
保险实务中的告知义务   正确掌握告知义务   法理的重要性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这是几百年来保险业在开创和发展中得到的宝贵经验,它是建筑在最大诚信基础上的一种保险的习惯做法,已经在世界各国的保险立法中得到体现。   ■不论是保险的供方,还是需方都需要正确的掌握   如果,在保险实务中保险人任意或滥用有关告知义务方面的保险法理,则将无法体现其保险法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另一方面,如果投保人方面出于欺诈目的,趁告知义务制度尚无完善之际,而滥用该制度,不仅损害了保险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同时也损害了广大投保人的切身利益。对保险业的繁荣与发展会产生负作用,因为,任何一个保险事故发生后,表面上看是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其实质上是保险的大数法则的作用,是所有同一保险的加入者来共同负担这一损害,而保险公司只是一名经营者而已。   通过本文的理论介绍和实务分析,不仅对专门从事保险业的专业人士,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也同时为消费者保护自身的利益,提供了可以参考的资料。   正确运用告知义务的法理,不仅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起到保护作用,同时也保护了广大投保人的利益。因此,告知义务原理的掌握和运用在保险实务中显得十分重要。   ■告知义务的保险实务同司法实践的研究应当加强   虽然本文从《保险法》的理论和保险实务的角度,对告知义务进行了解说和分析,并对一些实例进行讲解,但是,围绕告知义务是否违反的实际事例则是千变万化的,如何将该理论和实务与司法实践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已经引起了业内外人士的重视。尤其是进入IT信息时代之后,网络销售、电话投保、银行或邮局、百货公司,24小时便利店等窗口销售也日渐流行,出现了各种新型的销售方法和告知义务之间的关系,该如何调整?如何更好地在保护好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更好地保持和促进保险业的稳定和发展?这将受到更多专业人士和消费者的关注。 编辑本段高校专业设置  专业名称:保险实务   专业代码:620107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保险学的基本知识和保险实务基本技能,从事保险管理和保险实务操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保险管理及实务操作技能。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国民经济统计概论、经济法概论、货币银行学、保险学原理、保险实务、财产保险学、保险企业经营管理、人身保险、船舶保险、运输保险、风险管理、保险企业管理、保险营销、调查研究、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面向:保险机构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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