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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设计设置设立有什么不同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01 19:03:13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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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设置设立有什么不同

后面跟的宾语不同。设计是把一种设想通过合理的规划、周密的计划、通过各种感觉形式传达出来的过程。人类通过劳动改造世界,创造文明,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最基础、最主要的创造活动是造物。设置,动词,指设立,布置;放置;装置。设立,是指设置;建置。通常是设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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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法中发起设立的方式是什么

1、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公司法中发起设立的方式是什么

3,设立的反义词是什么

撤销,解散,拆除。
设立反义词:撤消,撤销,解散,拆除
撤消,撤销,解散,拆除
设立反义词:撤消,撤销,解散,拆除来自百度汉语|报错设立_百度汉语[拼音] [shè lì] [释义] 成立;建立 设立反义词:撤消,撤销,解散,拆除来自百度汉语|报错设立_百度汉语[拼音] [shè lì] [释义] 成立;建立
设立的反义词是撤销
你好!设立的反义词:撤消,撤销,解散,拆除设立 [shè lì]:成立;建立。如有疑问,请追问。

设立的反义词是什么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怎么走流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 第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第二,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发证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5,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0)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发证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6,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五十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拓展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我国法定公司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co.,ltd或ltd.)和股份有限公司(co.,ltd.)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有限责任公司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合伙企业的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9、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10、付给合伙人的工资;11、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12、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13、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14、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15、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50人以下。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般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高于3万元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五)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1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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