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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请问第三者的孩子继承遗产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26 09:35:51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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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第三者的孩子继承遗产么

可以。生下来就享有继承权,应当分财产。这你父亲说了算。要你父亲立遗嘱处分财产。

请问第三者的孩子继承遗产么

2,小三可以分遗产吗

:首先明确的是小三没有继承权,小孩子如果证明是该丈夫的亲生子的话,小孩有权利继承其遗产,但是小孩子未满18岁的话,小孩继承的财产由该女子代管。
有继承权

小三可以分遗产吗

3,小三的孩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我国的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因此婚外私生子有继承遗产权
按照法律的规定,你的孩子具有继承权。
当然有。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但需要亲子鉴定!
有继承权

小三的孩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4,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小三肯定没有,不受法律保护,但孩子如果能证明是这个男人的,那就有继承权,与婚生子女的继承权一样。
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
没有,他是非生子女。
你好!子女是对父母的遗产是有继承权的,将来你老公百老归天后,小三的孩子是有继承权的,除非你老公立遗嘱不允许小三的孩子继承。

5,如果生前有遗嘱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有遗嘱的,如果遗嘱合法,则应该按照遗嘱处置遗产。遗嘱中,如果指定了小三的孩子是继承人或是继承人之一的,则小三的孩子就有继承权;如果遗嘱中没有指定小三的孩子是继承人,则小三的孩子就无继承权。  如果无遗嘱,或有遗嘱但不合法,则小三的孩子是有继承权的,小三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也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 如果生前所立的遗嘱明确小三的孩子有份继承,当然会有。若所立遗嘱明确没有小三孩子的份额,就没有。再者如果所立遗嘱明确全部分给小三的孩子,而男子与原配又没离婚,其婚生子女可以申诉2. 如果生前没有立遗嘱的话,若然小三能证明与之所生的孩子是亲生子女,则属非婚生子女,同样有继承。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1. 如果生前所立的遗嘱明确小三的孩子有份继承,当然会有。若所立遗嘱明确没有小三孩子的份额,就没有。再者如果所立遗嘱明确全部分给小三的孩子,而男子与原配又没离婚,其婚生子女可以申诉2. 如果生前没有立遗嘱的话,若然小三能证明与之所生的孩子是亲生子女,则属非婚生子女,同样有继承。

6,第三者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一、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我国《继承法》只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 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 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二、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一般原则 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 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 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 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 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 相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的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 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三、法定继承的特别规定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 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而不具备劳动能 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 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 多。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扶养、抚养和赡养 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劳务扶 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 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 以适当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 不分或者少分。 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扶 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 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数额的遗产,以此作为对这类继 承人的法律制裁。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 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 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 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非婚生育【或与第三者生育】的孩子依法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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