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燔诗书而明法令,求证燔诗书而明法令这句话的出处

来源:整理 时间:2023-12-26 13:36:51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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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求证燔诗书而明法令这句话的出处

应该是韩非子集大成而提出的把,商鞅那时概念性的理论很多,不足以提出这么全面,而在后期韩非在百家争鸣时期,为思想独尊,结合前辈思想,因此他该提出这些为自家发展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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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鞅变法中燔诗书而明法令是什么意思

燔 fán⒈焚烧:~烧。诗书 儒家的书籍,以《诗经》,《尚书》为代表。燔诗书而明法令就是:焚烧儒家的书籍,明确法令。当时商鞅变法,放弃儒家的以仁治国的思想,采用法家思想,以严刑峻法管治国家,有功者重赏,有过者则重罚。

商鞅变法中燔诗书而明法令是什么意思

3,为什么商鞅的燔诗书而明法令能够促进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 搜

“燔诗书而明法令”是商鞅变法 中的一条文化上的措施,单有文化改革是不够的,需要整体全面的改革才行:①背景:井田制逐渐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废除奴隶主贵族特权,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②主要内容:政治上,“令民为什伍”,实行连坐法;废分封,行县制;军事上,奖励军功,按功受爵;经济上,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统一度量衡;废除井田制;文化上,“燔诗书而明法令”。③性质:是地主阶级的政治改革。④影响: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废除了秦国的旧制度,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为秦的统一奠定了基础。但严刑峻法和文化高压政策,对后来的秦朝也有消极影响。⑤成功原因:顺应历史潮流(根本原因),最高统治者支持,措施得当。
燔 fán⒈焚烧:~烧。诗书 儒家的书籍,以《诗经》,《尚书》为代表。燔诗书而明法令就是:焚烧儒家的书籍,明确法令。当时商鞅变法,放弃儒家的以仁治国的思想,采用法家思想,以严刑峻法管治国家,有功者重赏,有过者则重罚。

为什么商鞅的燔诗书而明法令能够促进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  搜

4,商鞅当时燔诗书而明法令有正面的作用吗

每个历史事件以及历史人物都有他的局限性,商鞅基于他所处的社会条件以及历史条件因此也存在着局限性。就“燔诗书”而言,时值战国初期,百家争鸣不绝于耳,并无一家思想独大,国君所采之思想,也经常是此一时彼一时,不利于国家的价值形态的形成。商鞅所举之变法要做的很多,要移风易俗,而风俗气质的形成就跟国家的价值观和民族的意识形态有关系,这也叫国民性,因此商鞅为了高度上的统一决心燔诗书可以说叫做休克疗法,现在看来比较野蛮,其实可以通过教育也可以通过教化完成,但是时间太久,商鞅变法只争朝夕,因此就简单的燔诗书,这是他的局限性,也是历史和当时社会的局限性导致的,其正面意义也有,凡事都要辩证的看,起码在短期内人民的思想高度统一,并且将有限的精力都投入到接收新法上。明法典的正面意义更多一些,让人民知其法才能守其法,使自己的社会活动有其行为规范,不在像以前靠惯性,靠风俗,靠约定俗成,而是靠更规范的法典。
燔 fán⒈焚烧:~烧。诗书 儒家的书籍,以《诗经》,《尚书》为代表。燔诗书而明法令就是:焚烧儒家的书籍,明确法令。当时商鞅变法,放弃儒家的以仁治国的思想,采用法家思想,以严刑峻法管治国家,有功者重赏,有过者则重罚。

5,概括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2.推行县制 3.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富国的措施 1.废井田、开阡陌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3.统一度量衡 强兵的措施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 变法背景 秦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各大国。反映并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的赋税改革,也迟于关东各国很多。如鲁国“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下令废除用人殉葬的恶习。次年又迁都栋立,决心彻底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孝公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 变法的主要内容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 政治方面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 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 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 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2)重农抑商政策 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 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3.社会方面 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与保守派的斗争 商鞅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还教唆太子驷公开出来反对。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强思想统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惠王。公子虔等乘机发动反攻,诬陷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车裂。 商鞅虽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国势继续发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6,商鞅变法主要内容总结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 政治方面枣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枣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枣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枣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枣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枣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3. 废井田,开阡陌图 (2)重农抑商政策枣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枣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4.社会方面枣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商鞅变法主要内容总结:  第一次变法:  主条目:商鞅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 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4)推行县制(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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