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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优惠证,再就业优惠证有什么用途

来源:整理 时间:2023-12-23 02:54:48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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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就业优惠证有什么用途

本是下岗职工在经营个体活动时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是不能将其出租、转让、转借他人从事个体经营。如违反规定使用《再就业优惠证》会被取消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资格。
在就业证的最后一页就有使用范围,如果别人使用了你的优惠,你就没机会享受了。

再就业优惠证有什么用途

2,再就业优惠证有什么作用

《再就业优惠证》是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优惠政策的凭证。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可以享受规定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免费就业服务等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
有条件的,需要下岗证。到当地劳动部门,参加下岗技能培训,再就业才能优惠。各地工会,妇联对下岗再就业都有优惠政策。如,妇联的小额贷款。税务部门的减免税等。可以去了解。

再就业优惠证有什么作用

3,什么是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有何作用

《再就业优惠证》是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制作,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发放。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促进再就业的税收、工商、行政性收费的减免优惠政策。
有条件的,需要下岗证。到当地劳动部门,参加下岗技能培训,再就业才能优惠。各地工会,妇联对下岗再就业都有优惠政策。如,妇联的小额贷款。税务部门的减免税等。可以去了解。

什么是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有何作用

4,什么是再就业优惠证东西

再就业优惠证》是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时,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为此,劳动保障部门日前制定并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办法》。《办法》对可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条件进行了明示,并规定了《再就业优惠证》采用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 四类人员可领《再就业优惠证》 《办法》规定,对具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和本市城镇户口的下列人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1、1984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原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包括原在国有、集体企业,因企业改组、改制、集体转入、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失业人员);2、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实现再就业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3、破产关闭企业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尚未就业的原国有、集体企业人员;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5,请问再就业优惠证如何办理

能够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包括: 1.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解除劳动关系,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2.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3.已按全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关闭破产的企业中,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且仍未再就业的人员; 4.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 《再就业优惠证》如何办理? (一)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失业就业登录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再就业去向申请书,经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对其现实就业状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示后,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表》,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县级以上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持《国有关闭破产企业职工身份认定表》、《失业就业登录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再就业去向申请书,经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对其现实就业状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示后,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表》,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县级以上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由劳动保障部门原始编号和批准日期的招供录用(调配证)手续、登记失业人员持《失业就业登录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再就业去向申请书,经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对其现实就业状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示后,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表》,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县级以上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持《失业就业登录证》、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再就业去向申请书,经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对其现实就业状况进行核实,并张榜公示后,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表》,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县级以上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6,再就业优惠证优惠政策有什么

1、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方面,主要政策有:①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②各类中介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涉及的各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③下岗失业人员承包开发荒山、荒沙、荒水、荒地、荒滩,从事养殖业、种植业的,从受益年度起3年免征农业特产税。2、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方面,主要政策有:①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新办服务型、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免征新办服务型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的30%的,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②现有服务型、商贸企业新增岗位,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③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转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4个条件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是利用原国有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二是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了产权主体多元化;三是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四是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3、服务型、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程序:新办服务型、商贸企业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现有服务型、商贸企业,其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含30%)以上,并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向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企业申请认定需报送下列资料:(二)社保补贴政策1、对各类服务型企业新增岗位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再就业资金按招用人数提供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2、在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国有企业大龄(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就业困难对象的,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1、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和条件,凡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持《再就业优惠证》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2、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与利率,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为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展期一次;贷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第一步,借款人要向街道或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如贷款申请、贷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创业计划、《再就业优惠证》、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自有资金证明等)。第二步,街道社区核实同意后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报县区劳动保障部门。第三步,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对借款人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同意后向市贷款担保机构推荐。第四步,市担保机构接到借款人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后,要进行项目效益计划、信用评估、还款方式、违约方式、违约责任及实地考察等工作。同意为其担保的,则与借款人或保证人签订担保合同,并向银行出具《担保通知书》。第五步,经办银行收到《担保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后,进行全面复审,同意贷款的,由借款人填写《银行贷款申请表》并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然后由银行发放贷款。
1、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方面,主要政策有: ①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各类中介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涉及的各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③下岗失业人员承包开发荒山、荒沙、荒水、荒地、荒滩,从事养殖业、种植业的,从受益年度起3年免征农业特产税。 2、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方面,主要政策有: ①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新办服务型、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免征新办服务型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的30%的,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②现有服务型、商贸企业新增岗位,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 ③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转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4个条件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一是利用原国有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二是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了产权主体多元化;三是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四是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3、服务型、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程序: 新办服务型、商贸企业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现有服务型、商贸企业,其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含30%)以上,并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向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企业申请认定需报送下列资料: (二)社保补贴政策 1、对各类服务型企业新增岗位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再就业资金按招用人数提供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在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国有企业大龄(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就业困难对象的,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1、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和条件,凡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持《再就业优惠证》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与利率,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为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展期一次;贷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第一步,借款人要向街道或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如贷款申请、贷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创业计划、《再就业优惠证》、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自有资金证明等)。 第二步,街道社区核实同意后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报县区劳动保障部门。 第三步,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对借款人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同意后向市贷款担保机构推荐。 第四步,市担保机构接到借款人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后,要进行项目效益计划、信用评估、还款方式、违约方式、违约责任及实地考察等工作。同意为其担保的,则与借款人或保证人签订担保合同,并向银行出具《担保通知书》。 第五步,经办银行收到《担保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后,进行全面复审,同意贷款的,由借款人填写《银行贷款申请表》并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然后由银行发放贷款。 4、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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