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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免费法律咨询加班,劳动法关于加班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5 03:46:56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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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关于加班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该企业的做法是违法的。建议你拨打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和举报,或者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绝对不合理地,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告他,绝对可以告胜地

劳动法关于加班

2,关于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法定节假日加班纠纷咨询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因此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及时法定节假日加班也不算加班。因此无需支付加班费,也无需调休的。不过上述规定是部门规章,如果地方有特殊规定,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关于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法定节假日加班纠纷咨询

3,劳动法咨询关于加班工资方面无固定休息时间在国家法定假日刚好

不能。 只有在国家法定假日正在上班的职工,才可以享受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月工资、日工资、小时工资、加班工资均可根据以下规定计算: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上面对拖欠和克扣工资有明确的定义。拖欠、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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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法咨询周六周日加班应是工资的几倍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周六日二倍,遇法定节日算三倍
双倍
两倍,也就是双薪,一份工资,一份等额的加班费。不是给一份工资,再给两份加班费。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周末加班费为2倍。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岗位,周末加班费为1.5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岗位,周末工作没有加班费。综合和不定时工时制度要劳动局批准并在合同中注明。。。。另外要考虑到“调休”、法定假日等情况,具体分析。

5,劳动法问题咨询

首先叫加紧是不对的,至于其他每天法定工作时间为8小时,若加班每月不超过36小时,具体你可以到你本地劳动行政部门咨询。
请谨慎相信网站宣传广告。
目前劳动合同法不允许单位以任何名义扣押员工的押金,每个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个小时。你可以去我用户名中的网站看一下,里面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驾驶员是特殊工种,工作时间不宜与常规工种相提并论。 如果发放了岗位补贴或者叫外勤补贴,要求加班费就不合理。 如果押金不是为了就业,而是你保管了车辆,也属正常。 法律并未对保管公司财物行为禁止收取押金。
都不合法.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6,劳动法加班调休

根据劳动法规定,休息日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先安排调体的,无法调休的应支付二倍加班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应当首先补休,不能补休支付加班费;工作日和法定假日加班应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综合工时制不是用人单位随便说实行就实行的,必须要报经当地的劳动局批准的,否则就是违法的。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的。如果你们不答应而辞退你们,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们可以依法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们赔偿金,在该单位2008.1.1前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到时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关于食堂卫生问题,你们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局反应问题。

7,劳动法咨询这样加班算不算违法

看法:第一,公司是否有具体的制度规定上班时间,下班时间。也就是说,只要到了下班时间,就可以离开。那就不算加班,因为加班是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而劳动者自己延长上班时间不算加班,除非得到用人单位承认。第二,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工作量,工作种类,在你们所在行业任何一个人在8小时内都无法,也不可能完成,就可以算加班,那属于用人单位变相加班。
当然算违法.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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