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 > 合同订立 > 合同无效的约定,怎么认定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无效的约定,怎么认定合同是无效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7 05:18:51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怎么认定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怎么认定合同是无效的

2,怎么认定无效合同

所谓无效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了,因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在法律上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这里的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指不发生该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认定无效合同的情况有很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包括: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3、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怎么认定无效合同

3,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订立合同有以上情形的,属于无效合同。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存在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这类免责条款是无效的。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4,可以约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吗

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或是期限。对于合同的生效方式也可以约定,但合同无效一般都是合同法规定的。
1、合同的效力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即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2、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劳动合同哪些约定条款是无效的

各个行业都有不同的格式合同,但大致有:1、合同期限;2、工作时间、地点;3、工资待遇;4、社保内容;5、解除合同约定;6、违约条约;7、仲裁、申诉条约。
约定条款若违犯了我国法律和当前国家政策时无效,如签毒品、枪支交易合同,违反禁毒和枪支管理方面的法律。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你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违法部分应为无效,不受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护。

6,合同案件什么样的约定属于无效约定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不必然无效,没有约定工资的,可以补充约定或以实际支付为准,当然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京开律师事务所-毕华宝律师

7,保险上的约定合同无效是怎么回事呢

约定无效原因。投保人可以和保险公司约定合同无效条款,规定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 对于广大的投保客户尤其应该注意保险法中规定的无效原因: 1、超额保险。超额保险只存在于财产保险中。它的意思是:如果你有一辆别克汽车,价值30万元,而你却向保险公司申报它价值60万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60万元的保障,这就是超额保险。我国《保险法》第39条第2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别克车不幸发生车祸,全部损失了,你也最多只能得到不超过30万元的赔偿.试想,如果你通过车祸,反而使原来的一辆别克车变成为了两辆,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2、无保险利益。因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而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况,在前文中已有详细的叙述,在这里就不再重复。 3、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死亡保险。我国《保险法》第55条第1款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无效。另外,投保人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合同无效。只有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例外”。对人身保险合同作出上述限制,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防范道德风险。例如:某人以他的妻子为被保险人投保保险金期限为20年的定期死亡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单未经其妻子书面同意并认可,此定期死亡保险合同为无效合同。 4、未作说明的责任免除条款。在前一节中,我们已经讨论了关于责任免除的条款是保险公司必须向投保客户告知的内容,否则这条款将没有法律效力。不是叫无赔额,叫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损失在一定限度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 可分为"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膘膘 免赔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减少一些频繁发生的小额赔付支出 , 提高被保险人的责任心和注意力 , 避免不应发生的损失发生,同时也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文章TAG:合同无效的约定合同合同无效无效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