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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公积金,西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来源:整理 时间:2023-12-24 06:19:28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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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西宁的住房公积金估计是可以提取。
西宁的住房公积金应该能够取的。

西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2,青海西宁公积金可以买车吗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给职工的一项特殊的福利政策,只能用于购买住房,是为了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等特点,是一种专项基金,有法律和条例规定,不能用于购买汽车这种高档消费品。

青海西宁公积金可以买车吗

3,青海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凭购房合同发票和房产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工作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然后到公积金受托银行提取公积金。
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书和个人相关证明,银行卡一般三个工作日内到账

青海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4,青海省的公积金可以用租房方式来提取吗

青海呀,估计是能够提取的。
可以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5,青海省公积金查询方法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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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青海西宁在那个地方办理和咨询住房公积金一事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3号国源大厦(北侧二楼)铁路分中心地 址:西宁市城东区南绕城路青藏花园47号楼1楼大通县管理部地 址:大通县解放路518号湟中县管理部地 址:湟中县鲁沙尔镇通宁路238号湟中县城建局3楼湟源县管理部地 址:湟源县西大街5号湟源县建行4楼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一.离(退)休的: ①离(退)休证或通知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三.出境定居的: ①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四.调离本市且户口迁出的: 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迁出本市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五.死亡的(以法定受益人为提取申请人): ①死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表明申请人与死亡人受益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公有住房或集资房的: ①出售公有住房专用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②房改计算表原件.复印件, ③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提取公积金用于缴交集资款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①集资购房户分户花名册(加盖集资单位公章), ②集资建房批复文的复印件(加盖集资单位公章), ③集资单位在建行房改专柜开设的集资专户账号. 3.提取公积金用于缴交房改购房款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①省直房改办打印的出售公有住房分座花名册原件, ②售房单位在建行房改专柜开设的售房专户账号.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书.购房借款合同.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购买二手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买卖契约(含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借款合同,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① 拆迁安置协议书(含拆迁安置缴款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②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建造自住住房的: ① 建筑用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 建筑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 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 具备资质的施工队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⑤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扩建.翻建自住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具备资质的施工队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④翻.扩建工程现场勘察报告原件, ⑤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9.大修自住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③大修工程现场勘察报告原件, ④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七.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①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请须提供复印件), ②借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八.每年一次提取公积金支付超过家庭收入15%房租的: ①夫妻双方未参加房改.集资建房和未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②房屋租赁证原件.复印件, ③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税收发票原件.复印件, 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法定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1.家庭收入根据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计算, 2.夫妻双方应同时申请办理本项支取.未婚的.应携一寸相片在申报时面签未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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