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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政策,农业专业合作社有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

来源:整理 时间:2023-12-30 02:07:33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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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专业合作社有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

农业专业合作社销售自己生产或者自己社员生产的农产品的,免缴增值税。

农业专业合作社有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

2,2009年1月1日增值税政策的改变

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将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2009年1月1日增值税政策的改变

3,哪些项目不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1览表 表1:增值税报批类1览表序号项目政策根据审批机关需要提供的资料1民政福利企业减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 查看原帖>>

哪些项目不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4,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10抵扣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申报表主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二、2016年27号公告发布前,申报表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中有余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7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将余额一次性转入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中。三、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要看39号公告的执行起始时间是 “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已经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不能再加计抵扣10%

5,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月销售额是多少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76号 )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销售额是不含税的; 小型微利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略有不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92条规定,税收上的小型微利企业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主要体现在一个是小型、一个是微利. 这三个标准一个是资产总额,资产总额我们要求是 1.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 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型微利企业

6,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有哪些

一、增值税 1、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说明: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说明: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2、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二、企业所得税 1、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说明:软件企业的获利年度,是指软件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包括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年度。   软件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间断。   (2)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说明:软件企业的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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