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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婚姻在中国是怎样的现状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1-15 23:34:35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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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在中国是怎样的现状

包办婚姻为主,自由恋爱为辅
房子~婚姻,大多数人结不起婚!
不长远,不靠谱,离婚率大于结婚率
越来越不稳定

婚姻在中国是怎样的现状

2,中国法定结婚的年龄

中国法定结婚的年龄: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中国法定结婚的年龄

3,中国婚姻法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二章 结婚    第四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男人最早结婚不能小于23周岁。女人不能小于20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一夫一妻制!O(∩_∩)O~!
由婚姻法来定~

中国婚姻法规定

4,中国人的婚姻容易缺少哪些东西

      不少中国夫妻希望配偶把爱体现在细致、体贴的关心上。这固然没错,但是如果只有行动,没有情话,会不会给人以“只有主菜,没有佐料”的缺陷感呢?  托尔斯泰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幸福的家庭的共性就是,拥有以下的东西:  1.童心:其实只有童心未眠,青春才会永驻,爱情才可历久弥新,所以最好能多保留一点天真、单纯、多拥有一点爱好、好奇心。在外面尽管当“正人君子”,可回到家,大门一关就最好当个大孩子。  2.浪漫:不少中国家庭太注重实际而缺少浪漫。不要以为浪漫无边就是献花、跳舞,不要以为没有时间、没有钱就不能浪漫。要知道,浪漫的形式是丰富多彩的、多种多样的。    3.幽默:说话幽默能化解、缓冲矛盾和纠纷,消除尴尬和隔阂,增加情趣与情感,让一家人乐融融。  4.亲昵:许多夫妻视经常亲昵为黏黏糊糊,解释“不当众亲昵”是不轻浮的表现。但专家研究发现,亲昵对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有着妙不可言的作用,而长期缺少拥抱、亲吻的人容易产生“肌肤饥饿”,进而产生情感饥饿。  5.情话:心理学家认为∶配偶之间每天至少得向对方说三句以上充满感情的情话,如“我爱你”、“我喜欢你的某某”。然而,不少国人太过注意含蓄,很少把爱挂在嘴边,以为这样是浅薄、令人肉麻。不少中国夫妻更是希望配偶把爱体现在细致、体贴的关心上。这固然没错,但是如果只有行动,没有情话,会不会给人以“只有主菜,没有佐料”的缺陷感呢?  6.沟通:不少中国夫妻把意见、不快压抑在心理,不挑明,还美其名曰“脾气好,有修养”。其实,相互闭锁,只能导致误会加深,长期压抑等于恶性能量,一旦爆发,破坏性更大。  正常的做法应该是加强沟通,有意见、不快应该诚恳、温和、讲究策略地说出来,并经常主动地了解对方的想法。吵架也不一定是坏事,毕竟它也是一种沟通的手段,只是应该就事论事,别进行人身攻击。      7.欣赏:人们经常用欣赏的眼光看自己的孩子,所以总觉得“孩子是自己的最好”;又因为常用挑剔的眼光看配偶,所以总认为老婆(丈夫)是别人的好。  用不同的眼光去评价同一件事,结论会大相径庭。如果你不假思索就能数出配偶的许多缺点,那么你多半缺少欣赏的眼光。如果你当面、背后都只说配偶的优点,那么,你就等于学会了爱,并能收获到爱。  有不少沉浸在幸福中的恋人,在婚姻的殿堂门口踯躅徘徊,他们有的担心把握不住情感的方向;有的被父母的离婚模式所困扰;还有的是对婚姻形式和礼数望而却步。

5,古代中国是一夫多妻吗

        其实,古代中国从来就没有过一夫多妻现象,而是一夫一妻!一直以来,国人将过去男人拥有许多女人的现象称为一夫多妻,是将多个妾也当作了妻,实际上妾是没有妻的地位的,妾只是性工具,并没有妻的地位。及至民国时代仍有大老婆小老婆或大房小房之称,也都表述错了,即使一个男人拥有十个女人,叫妻的永远只有一个。      如果那个妻子死了,则这个男人成了单身汉,哪怕他还有九个女人在身边。他必须另外明媒正娶一个女人为妻,先前九个女人依然是妾。妾的本意是什么?《汇苑》:“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原来,妾不过是男女交接之用,她们只能与男人做爱,是没有资格称为妻子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家庭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这种现象从母系氏族社会消失后就开始兴起,到唐宋时代,更成了铁板钉钉的法律。《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起服刑一年半的,而且事后照样得离异。这种将等级制度沿用到男女关系的陋习,是一种残忍的对女性的伤害手段。即使男女间自由恋爱,男女私奔,那私奔的女子也是不会得到妻的地位的。《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也就是说,那个社会对私奔的女子看得十分轻贱,如同妾。唐朝大诗人白居易写过一首诗就是反映女子私奔为妾悲剧的井底引银瓶,银瓶欲上丝绳绝。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与君别。      忆昔在家为女时,人言举动有殊姿。婵娟两鬓秋蝉翼,宛转双蛾远山色。笑随戏伴后园中,此时与君未相识。妾弄青梅凭短墙,君骑白马傍垂杨。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知君断肠共君语,君指南山松柏树。感君松柏化为心,暗合双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只蘩。终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门无去处。岂无父母在高堂?亦有亲情满故乡。潜来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归不得。      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这个私奔的女子在男人家做牛做马,生儿育女,但依然没有取得合法地位,连家族祭祀都不能参加。      因此,我们在评述古代中国婚姻制度时,准确的表述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6,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 一、中国古代婚姻非常形式,婚姻必须符合形式要件,才是合法婚姻,否则便是违法婚姻并为社会所不容。 按周礼之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首先要满足其三项实质要件:即“一夫一妻”、“同姓不婚”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原则性前提。“一夫一妻”在本文的第二部分将有专门论述。“同姓不婚”即禁止同一姓氏的家族成员之间的通婚行为。此禁忌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其一是因“男女同姓,其生不蕃”①,认为同姓结婚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从而影响整个家族、民族的发展,说明当时对优生已有较为科学的认识。其二是因多与异姓结婚有利于“附远厚别”②,通过联姻的方式在政治上加强与异姓贵族的结盟,以便于扩充自己的势力、维护既定的统治秩序成员(如未行庙见之礼,该女子去世,则不能葬于男家之祖坟)。 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最终成立。 “六礼”的名称和仪式,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发展史上影响十分深远。以后各朝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虽不一定经过六道礼仪程式,但“六礼”的名称却一直相传下来。直至中国近代乃至现代,有一些乡村的结婚仪式仍可见到“婚姻六礼”的明显痕迹。 (二)离婚的形式。在我国古代,解除婚姻关系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称为“七出三不去”。“七出”又称“七去”,是西周时确立的男方家可以休妻的七项条件。 二、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制度。 原始社会后期,由群婚制变为对偶婚制,即一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择一女为“主妻”即正妻,其余为副妻;而一女子在许多的丈夫中择一男为“主夫”即正夫,余者为副夫。对偶婚仍以女子为中心,女娶男嫁,实行族外婚,夫从妻居,婚制的变化,改变了过去子女“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状况。生父的确定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进入阶级社会后,男子居于绝对统治地位,择妻制度被保留下来,而女子则失去了择夫的“自由”。至夏商时期,一元化的“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正式形成。然而,夏商二朝国王的多妻使得王子甚多,因其母不分嫡庶,众子均有王位继承权;所以,每当王位交接即王位继承时,就会产生激烈的矛盾冲突;甚至祸起萧墙,在众王子之间出现流血拼争,甚至发生弑父杀兄的惨剧。 周朝则吸取了夏商的教训,通过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确定王位的归属,成功的解决了王位继承的难题。所谓“一夫一妻”是指按照西周宗法制度的要求,从天子到诸侯、百姓,一男子只能有一个“妻子”,即正妻,也称嫡妻,正妻必须经过聘娶大礼迎娶;“多妾”则指国王与贵族占有的其他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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