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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成,执着与固执为话题的作文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2-08 00:06:52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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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着与固执为话题的作文

执着与固执,一褒义一中性而已,无太大差别,就好比说逝世和去世一样。

执着与固执为话题的作文

2,清朝人范文成的字是什么

清朝人范文成的字是宪斗。范文程(1597年—1666年),字宪斗,号辉岳,辽东沈阳(今沈阳)人。清朝初期政治家、谋略家。曾事清太祖、清太宗、清世祖、清圣祖四代帝王,是清初一代重臣,清朝开国时的规制大多出自其手,更被视为文臣之首。范文程少好读书,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在沈阳县学考取了秀才,时年18岁。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后金八旗军攻下抚顺,范文程与兄范文寀主动求见努尔哈赤,成为清朝开国元勋之一。清太宗时期,他深受倚赖, 凡讨伐明朝的策略、策反明朝官员、进攻朝鲜、抚定蒙古、国家制度的建设等等,他都参与决策。康熙五年(1666年),范文程去世,终年70岁。康熙亲撰祭文,赐葬于怀柔县之红螺山,谥文肃。康熙亲笔书写“元辅高风”四个字,作为对他的最高评价。范文程很注意争取汉族文人的归顺与合作,大力起用废官闲员,征访隐逸之士,让他们为官作宦,治政教民。顺治二年(1645年)南京攻下后,范文程上疏:“治天下在得民心,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矣,今宜广其途以搜之”,请于顺治三年、四年再次举行乡试、会试。帝从之,于是“江以南士子毕集,得人称极盛云”。经济上:范文程制定了清朝的税收政策。在连年战争中,农民军将明末的官府饷册通通烧毁,只剩下万历年间的旧册。范文程入京之后,即招集各部胥吏,征求册籍。有人建议于地方搜寻明季新册,范文程拒绝其议,说:“即此为额,尤恐病民,岂可更求。”所以以万历旧册为依据,照此征收田赋。

清朝人范文成的字是什么

3,凯 右边 的几 换成 范文 念什么

岂攵 找不到这字、、、、
凯文啊~~~英文名~~

凯 右边 的几 换成 范文 念什么

4,范文成其人

范文程(1597—1666年),明末清初人,字宪斗,号辉岳,辽东沈阳人。范文程少好读书,于1615年在沈阳县学考取了秀才,时年18岁。1618年,后金八旗军攻下抚顺,范文程与兄范文寀主动求见努尔哈赤,成为满清开国元勋之一。1666年(康熙五年)范文程卒,终年70岁。康熙亲撰祭文,赐葬于怀柔县之红螺山。康熙皇帝亲笔书写“元辅高风”四个字,作为对他的最高评价。
就你一个

5,初中作文急需

感谢那些……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感悟历史长河,每一位英雄都是一束光,洗濯着我们的灵魂。 塞外的风沙已吹干了你脸颊的泪珠,大漠的孤烟已使你忘记了远离家乡的寂寞。你的眼中闪烁着泪花,是不舍,是留恋,你无法忘却皇上看见你时一脸的惊讶,一脸的后悔;你无法忘却宫廷中的荣华富贵,但你却毫不动心。为了和亲,你牺牲了青春,为了和亲,你牺牲了自由,为了和亲,你牺牲了荣华。沙漠里,扬起了你倾国倾城的笑容,笑得无怨,笑得无悔…… 感谢昭君,让我明白了万事要顾全大局,必要时需牺牲自我。 风雨中的零丁洋显得格外悲怆,但在雷声中,有一个人高喊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声音感天动地,铿锵的语气透出坚定不移的信念。那就是你——文天祥。面对敌人的劝降,你大义凛然,面对无数的金银财宝,你不为所动。在拘囚中,你无所畏惧,终以不屈被害。一腔热血般的忠诚挥洒在零丁洋上,于是零丁洋里永远传颂着文天祥的诗。 感谢文天祥,让我明白了忠诚,高洁的灵魂比任何荣华富贵都重要。 一个篮子,一双布鞋,一件素袍,你就足以体会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惬意。你看透了官场的黑暗,人世的喧哗,毅然选择“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生活,隐居在如诗如画的世外桃源。飞鸟是你的同伴,竹林是你的知音,你尽可以“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而“深林人不知”且带来“明月来相照”。你才高八斗,满腹的才气尽情显露在高山流水间。你视金钱如粪土,一个人无忧无虑地纵情在山水间。 感谢陶渊明,让我明白原来人可以活得如此豪放,洒脱。 感谢你们,让我明白“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执着;感谢你们,让我明白“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的奉献;感谢你们,让我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傲骨……

6,生活改变了我作文

孩童时代,因为自己的作文被老师看中,常常受到表扬,并且在班上当作范文来读。也许自己对文学的眷恋就是从那一刻结下的,理想之舟就在那一刻开始扬帆远航了…… 那时我写的字也变的刚劲有力,姐姐寄给千里之外父亲的家信里有时就随寄我的字迹。这看似细小的鼓励与表扬,谁知竟成了我终生为之奋斗不懈的动力和源泉。 求学、工作,做了妻子、母亲,工作直到再也坚持不了的那一刻,就走上了手术台。风风雨雨的走过来了,也有了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了。由断续的写作和阅读,一路走到今天,欢乐、忧伤、成功、失败,苦辣酸甜,是写作让自己变的更美丽,更睿智,更充满对生活对人生的爱,是写作改变了我平淡而不乏温馨的生活! 现在,我的生活几乎是离不开写字了,一天两天不写字就觉得空落落的,似乎少了许多东西,那种空虚和落没,随着写作的快乐也一同消失,当我坐在电脑前,当敲打键盘的时候,我的快乐随着思绪而飞扬,什么都变得不重要了,那是一种自由的生命完全释放的过程,心情的愉悦无可比拟,什么烦恼愁苦顿时烟消云散,我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找到了自己生命最好的轨迹,这是我毕生为之努力的方向,我为此而感到莫大的欣慰与满足,发表与否也不是最重要的,当然,我也在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是我早已深深的懂得:为文者为人更重要,名利是重要,但不可看的过重,不要为名利所累,尽量淡泊名利,才能写出无愧于自己和时代的文字!这是一个写作者的良知,也是作为新时代知识分子的一种责任!我是这样给自己下的定位! 这样思考着,生活着,奋斗着,看尽了生活的种种,追名逐利的种种,正当的与不正当的竞争,天天都在上演;各种人都要生存,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说不定那是他响当当的世界观与座右铭!所以社会是缤纷与芜杂的,所以就有了形形色色的人等,这也许是社会学家研究的范畴吧! 不过现在,我想谈谈写作。当自己有了科学的名利观以后,真的能静下心来,读一些书,写一些自己的文字,而不是去迎合什么,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在我看来那和浪费光阴没有什么两样。一个写作者应该有勇气坚持一些该坚持的东西,尽管你所坚持的,在别人,在世俗的眼里,是多么的没有价值,多么的微不足道;同样,也应该放弃一些该放弃的东西,尽管你所放弃的,在别人的眼里,是多么的有价值!应该守住自己的生活底线.最起码应该有自己的主见,也许不一定精辟,但一定要深刻,要言之有物,要能引起别人的深思,应该让读者在心理上有所得,而不是喝白开水的感觉.要抒发对生活对人生的热爱之情;对处于顺境者能够锦上添花,对处于逆境者能有所启迪与鼓舞。这就要求自己的文字能够有血有肉,有思想性和启迪性! 当然,文学也是属于一种意识形态的东西,应该在追求益智性和思想性的同时,而不放弃对艺术性的追求。这也许就会涉及到艺术风格与写作风格的问题,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需要长期的学习实践和磨砺才能修成正果!这也需要一定的悟性和创造性,模仿是万万不可以的,那是邯郸学步,到最后连自己都忘了,也就谈不上艺术,艺术就要走向死亡了。 写作也离不开灵感,没有灵感,往往也难以产生优秀的文字!瓦特看到跳动的壶盖,发明了蒸汽机;牛顿看到苹果落地现象,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科学史上的成功事例,也往往离不开灵感,离不开现实生活的触动;悉尼歌剧院的造型,就是一只剥开的橘子引起的灵感火花吧!所以要善于捕捉一闪而过的灵感火花,让她变成一篇篇优美隽永的文字,让她迸发出时代的最强音! 最后我认为,写作需要自己有广博的知识面,最好阅历越深越好,要理科、文科知识兼备,这对写作的思路肯定有帮助;历史、政治、军事、科学、经济管理、艺术(如音乐、绘画)等等各个门类的知识,都要广泛涉猎。要关心时世政治,倾听社会各个阶层的呼声,对他们的现状要有所了解,这样就能和社会的国家的脚步保持高度的一直性!
自己写才有提高,努力吧

7,作文我养成了一个好习惯

有人说:“一个坏习惯可以毁掉一个人,一个好习惯可以成就一个人。”这句话说明习惯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是十分重要的。我就有一个好习惯就是爱刷牙。     其实,我以前是非常不喜欢刷牙的。就算有时侯刷牙也是马马乎乎的,我总以为刷牙就是在浪费时间,我现在还小,就算不刷牙,长大以后我的牙也会是白的。爸爸、妈妈什么也不说,只是把我叫到身边给我作了一个实验:他们把没打破的鸡蛋放进一个盛有酸醋的小碗里,过了一周后,我用手一摸,鸡蛋壳软了许多。又过了几天,我看见鸡蛋软得像一摊烂泥了。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鸡蛋壳就像我们的牙齿,酸醋就像余下的残渣,如果时常不刷牙,牙齿就会像鸡蛋皮一样被腐蚀了!从那以后,无论是早上还是晚上,我都每天坚持刷牙、漱口,从不间断。    现在,我的牙齿白白的,看来,有个好的习惯会使人获益匪浅呀!
某月某日 星期一 阴 老师又要求我们记日记了。我真不明白老师的用心,越是怕写作越是逼我们,难道记记日记就能把作文写好了? 要不是我害怕老师的严厉,我才不会在这个日记本上写下这几行字。 某月某日 星期三 多云 老师说,日记就是要记下自己所见到的有感触的事物。我想,今天见到的这件事我应该记下来: 那是一个父亲,他手里的食品袋中装着几个烧饼。他站在教学楼前,他一定在等他的孩子。阳光很烈,整个上午,他一直站在那灼热的阳光里。直到放学后,我才在校园的一角见到那个父亲的儿子,他正在抱怨父亲:“你的衣服那么破旧,在楼前让我怎么认你呢?” 咳!这真是一个混帐儿子! 某月某日 星期五 晴 星期五是一个让我胆战心惊的日子,因为今天下午是作文课。而我,是最怕写作文啊。 作文题目要求以“亲情”为话题写作。我写什么呢?我一时间抓耳挠腮,不知如何动笔。我突然发现我的同桌拿出他的日记,他在日记里面寻找材料呢。难道日记真的能帮助我度过作文难关? 我拿出我的日记本,开始一页一页地翻看。我突然发现我前天记下的那个给儿子送烧饼的父亲。哈哈,有了,我就写那个父亲,题目叫做“阳光下的父亲”。 某月某日 星期五 晴 又是星期五了。今天下午老师评讲上一次的作文。让我惊喜的是,我的《阳光下的父亲》竟然被老师当作优秀范文在班里念了。经过老师的评说,我发现我的作文写得真好。 感谢那篇日记,它帮了我大忙啊。 某月某日 星期一 晴 真快,我的一本日记竟然在不知不觉中记满了。今天,我又买了一本新的日记本。呵呵,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爱上了日记。 这是新的日记本的第一页,在这一页上,我一定得欢呼:我养成了记日记的好习惯了!
我们每一个人,凭直接经验,对社会的了解总是有限,要积累素材,也不可能样样亲历,这就必须学会多积累间接经验。而获取间接经验的最有效途径便是阅读。阅读是写作的基础,是获取写作范例的唯一途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劳于读书,逸于作文”,这都是前人在读写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读书是吸收、积累的过程,思想、素材、感受以至语言的表达方法都在不知不觉中储存起来。一旦需要,这些储存就会蜂拥而至,跳出来供你应用;你可以很自然地随手拈来,不费思索而顺理成章,进而推陈出新,把自己的情意表达得生动、完美。多读的确是一条通向学好写作的成功之路。自然,多读还要多写,任何技能技巧,都需要反复历练,写作也一样,训练达不到一定强度或熟练程度,就难奏效。写作更是一种创新,必须在反复实践中体味、揣摩才能悟出其中的规律。要养成勤动笔的习惯。滴水穿石,熟能生巧,写作能力是在不断实践中提高的。多读多写文自工,只有多写了,作起文章来才能得心应手。连大文豪鲁迅先生说起自己的写作体会,也是这样强调的:“文章应该怎样做,我说不出来,因为自己的作文,是由于多看和练习,此外并无心得或方法的。”因此,初学写作者应勤练笔,只有坚持练笔,才能以“量”来促进“质”的飞跃。持之以恒,写作习惯也就养成了。多思考,除了指平时对所见所闻要多思考,对周围的点点滴滴要有自己的看法或独到的见解之外,在写作时,也要养成构思、列提纲的习惯。没有思考就没有深邃隽永的文章。动笔之前,要思考选什么样的材料,定什么样的主题,以及对材料要如何组织等等。最好养成列提纲、打腹稿的习惯,这样,下笔才能一挥而就,不至于一句一句像挤牙膏似的硬挤出来。  “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好文章一半在起草,一半在修改。修改是写作不可缺少的重要步骤,是提高文章质量的有效方法,文坛上流传着不少方家修改文章的故事。而修改又重在养成学生自改习作的习惯。叶圣陶先生当年曾大力提倡,积极主张学生自己修改文章。大纲也要求学生养成“多写多改”的习惯。“好文章是改出来的”,这是公认的事实。文章不厌百回改,越改越精美。从起始年级起,就应教给学生自改作文的方法,调动学生自改作文的兴趣,多方面培养学生自改的习惯。“用我眼看世界,用我手写我心”,有了良好的写作习惯,作文自然能够学得扎扎实实,循序渐进,写作水平也就能够得到不断提高。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爱看书,就犹如老鼠爱大米、
小时侯,父母就常教育我,一定要培养良好的习惯。可“好习惯”这看似简单的字眼,其影响的重大,我还是在养成一个好习惯之后才发现的。 自从我识字起,书便一直陪我左右。可是我所追求的是阅读速度,所以我的书是只看不读。这个误区,让我的朗读能力难以提高。因此我最讨厌老师留熟读课文的作业。这样我就不得不一遍遍读!这样的读,对于我简直是折磨。丢字,多字,读错……最糟糕的是读课文时,嘴中念着第一行,目光早已落在了第三行。一遍读下来,我便口干舌燥。看吧,这样一个“坏习惯”可让我吃了不少亏,它一直跟着我,直到我的好习惯养成…… 记得那是六年级暑假时,母亲为我买了一本《精美散文》。这本书收录了大量名家散文,对我的诱惑太大了。坐在灯下,我翻开一页,用看书的方式欣赏看朱自清的《绿》。那文章很美,泛泛一读,实在觉得不过瘾。于是在看一遍,放慢了速度,我静静地品味,嘴中突然不由地极大声而富有感情地念着:“那醉人的绿呀!”仿佛一张极大极大的荷叶铺着,满是奇异的绿呀!我的眼前呈现出了一片迷人的绿,一种活泼,可爱的绿,那一瞬间的感觉,让我回味无比。读过之后,留给我的便是惊讶。这……这是我发出的声音吗?我的朗读竟会拥有这么美好的效果?接着,我用心去倾注所有感情地把着醉人的绿读下去。读完我才发现,这便是我想要的感觉。读,让我可以把看到的瞬间感受,尽情释放。而且这次的读,让我愈来愈起劲,声音越来越清脆,轻松是最大的感觉。接着《“月朦胧,鸟朦胧,帘卷海棠红”》《白水漈》我都用心去放松地读。接着第二天,依然如此。第三、四天……一本美文集读完。拿起一本小说,还是读,读三国、水浒时,我会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说书先生,手比划着,眉毛不时上挑,头摇晃着,很是有趣。后来开学了,不能成天读书,我就改在了睡觉前的半小时,大声朗读一篇文章。现在读书成了我的一个习惯。每天不读上一段,我心里便不痛快。这习惯养成后,我发现自己有不小变化。比起以前我更加开朗,快乐。朗读现在是我的享受,也是我语文学习的法宝。 读书,释放感情,宣泄情绪,陶冶情操,是一个十足的好习惯。养成这个好习惯,让我收益匪浅,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养成好习惯的重要。
习惯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的一生。因此人从小起就应该培养一种良好的习惯。而我就养成了一个爱看书的好习惯。 好习惯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一个逐渐培养的过程,一旦形成便受益无穷。说起我爱看书的习惯还有一段故事呢! 有一次,中午休息时,同学们围在一起正考虑玩些什么游戏,忽然詹小雨提议玩成语接龙,还说了游戏规则:两个成语要首尾同字,看谁成语接得多而快。我一听心想:我平时不看成语,这下可要出臭了。但其他的同学都答应了,我也只能硬着头皮答应。接着詹小雨就说:“我先来打头炮!” “用行舍藏”,好难的连的成语,詹小雨一开口就给后面的金亦伟来了个“下马威”。可是出乎意料的是在我认为那么难的成语,对金亦伟来说只是小菜一碟,他不假思索的连了个“藏头露尾”。轮到王思捷,她琢磨了一阵,连了个“尾大不掉”,接着就有同学连了个“掉以轻心”“心?”怎么连呢?正当我窘得不知如何是好时,詹小雨说:“心,我来帮你吧!”接着就说:“心急如焚”。我们一共轮了四个回合,我却只答出了一个,而且还是较劲了脑子。别的同学都能口若悬河,而我却呆若木鸡,这说明我看的书实在是太少了,以至我知道的成语少知又少。 自从这次我出了丑后,回到家我就让妈妈、爸爸帮我买来了许多书籍。从《成语故事》到《小学生作文》,从《安徒生童话》到《十万个为什么》......通过一段时间的坚持,我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从书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不但丰富了我的头脑,还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也使我的作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爱看书,就犹如老鼠爱大米、 小鸟爱蓝天、小猫爱鱼儿,小狗爱骨头。为此爸爸、妈妈为我能养成看书的好习惯而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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