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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与合同在法律上哪个,合同方面的几个法律问题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5 02:11:06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1,合同方面的几个法律问题

在法律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与合同不一致的,且补充协议在后,应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不能对内容变更的除外.第二,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是排在前面的优先于后面的适用。这是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左右顺序,即合同协议书优先于中标通知书》》》》
本人没有实务经验,从理论上来讲:1、合同经双方达成合意成立并生效,即你俩都盖章之后才生效。但是,如果对方履行了主要义务,视为合同已经生效了。2、从法律上讲,个人不大懂从感性上说,我觉得对方没有尽到通知义务导致你们延迟履行,双方都有责任,500块钱,协商解决一下就好了,客户总不会去起诉你们,在法律上能有啥影响呢?可能是没有的

合同方面的几个法律问题

2,告知函属于合同吗

法律分析:告知函是否相当于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告知解除合同的,告知函送达当事人后生效,合同就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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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法律上有这个名词吗大神们帮帮忙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需要填制的一种通知书。应该属于我国的法律上的名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个法律名词,在劳动合同法上。就你的情况,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双方合同期间,按照合同约定帮你交足应交的社会保险各项费用(如果你们的约定是给你多少钱自己交,这也可以的),否则违法。同时,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只是他们必须按照双方合同给足你补贴,否则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告单位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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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告知书和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是通告。又称通知书根据性质和使用范围 ,又可分为规章、法规性通知(如《国务院关于发布〈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 批转、转发性通知(如《国务院批转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农村贫困户发展生产穷致富的 请示的通知》);贯彻、周知性通知(如《劳动人事部关于设立“劳动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 的通知》)。公文类通知在写作时要按公文要求进行;事务类通知日常应用较多,多用于系统内或单位内布置工作、传达事情、召集会议等。事务类通知有时也以书面形式发出,但并非正式公文(明显标志是无公文号)。有时直接在单 位内部告示栏写出(或张贴)而不另行文。 把一件事情以公开的方式和书面形式告诉你。如果以后因为这件事引起纠纷,对方就可以以此证明事先已经知会过你 提问 村委会开具的告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回答 在法律上,加盖公章是认定文书所写内容可否经公章单位认可、答允承受相关义务与职责的重要依据,村委会的公章也是如此。具体何种法律效力,要结合具体内容来看,以下给发生一些村委会公章使用的情形:1、各种职责状、年、季、月(临时)报表;2、各类请示、申请、报告、合同(协议)文书;3、村民建房申请、民政救助要求;4、上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村外单位及公司和个人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各种文书、报表、证明手续等;5、证明村民年纪、文化、民族、职业、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的;6、村民要求参加各类专业技能训练的申请;7、村民户籍迁移、出具丧命证明书等,保管公章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立场予以解决;8、凡牵涉借贷、重大工程事项发包、保证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 新年将至,祝您在新的一年平安顺遂,想预知您的2022年吗?快来测一测把,超级准哦 更多5条 

5,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那么以劳动合同为准。但要注意: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发的,但签订劳动合同是其他单位,这种情况,要及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在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它在劳动关系的缔结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法律性质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要约”与“承诺”的形式。基于《劳动法》系的法律关系的特殊性,企业发放录用通知书其实是一种要约行为,对企业和员工双方都有约束力。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一经发出到达劳动者后即生效,用人单位不得撤销;对于劳动者来说,收到录用通知书,可以选择承诺或放弃,一旦选择承诺,双方合同即告成立。 如果录用通知书具备了双方协商的过程,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含有录用的意思表示,还就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岗位、月薪标准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并且同时具有公司的公章和劳动者的签字,隐含了双方协商的过程,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亦按约定实际履行,因此,录用通知书应认定为双方经协商后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次,录用通知书虽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17条所要求的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全部条款,但核心条款已经具备。录用通知书中约定了具体的合同期间、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等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公司已经加盖公章、员工已经签字确认,应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当然是以书面鉴定的劳动合同为准
以书面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6,与农民工签安全告知书在法律上是否有责任划分效力

没有,首先签安全责任书跟安全告知书不同,告知是一项宣传意务,责任书则涉及责任担当,以便划分责任。在法律上承担责任时若有安全责任书,可以减小公司的责任。
有责任划分的效力。一旦工人在工作中出现了工伤,就可以分清各自的责任。按照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当然有效力的,可以减少公司的责任,有点似合同书,你没按安全协议做事公司就不负全责
是有的只是多少问题,在安全上,要按照要求去防护工作、如自己不按照规单位规定与要求,安全有了问题,自己也是承担有一定的责任。很多单位现在为了承担太多,所以才把这项工作也让自己有一点压力等方面。
是有的只是多少问题,在安全上,要按照要求去防护工作、如自己不按照规单位规定与要求,安全有了问bai题,自du己也是承担有一定的责任。很多单位现在为了承担太多,所以才把这项工作也让自己有一点压力等方面。是有的只是多少问题,在zhi安全上,要按照要求去防护工作、如自己不按照规单位规定与要求,安全有了问题,自己也是承担有一定的责任。很多单位现在为了承担太多,所以才dao把这项工作也让自己有一点压力等方面。是有的只是多少问题,在安全上,要按照要求去防护工作、如自己不按照规版单位规定与要求,安全有了问题,自己也是承担有一定的权责任。很多单位现在为了承担太多,所以才把这项工作也让自己有一点压力等方面。

7,新员工告知书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

新员工告知书属于劳动者规章制度相关内容,不属于劳动合同性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只要上面有公司的盖章就有一定的法律性质。
新员工告知书不可以订为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书面约定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新员工高智商仅仅是依法规章制度文件,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8,合同解除通知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您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法律在保障一方行使解除权时,同时也赋予了另一方即相对人异议权,即在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后,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解除合同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提起确认之诉。为了尽快确定双方之间不稳定的法律关系,法律又对相对人行使异议权做出了期间限制,对于这一期间有两种确定方式,一是当事人约定的异议期间,二是司法解释规定的三个月异议期间。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合同解除异议期间,应当适用法定的三个月异议期间。一方在收到另一方送达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的三个月时间内,直至一方起诉时,对该通知书置之不理,未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的,根据法律规定,其异议权消灭,双方签订的合同解除。
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如何证明“解除合同通知书已送达”的事实。除“原答案”快递送达外,还可以通过发传真的方式送达、公证送达。虽然合同法未明确规定“通知”的具体方式,但依据《民诉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因此,在解除合同通知书的相对方“下落尚明”的情况下,不建议公告送达。    具体需要注意:  1、快递送达;  (1)对方接受:保留发票、所要送达回执(三联单之一,收件人签字的墨印);  (2)对方拒收:要求送件人在回执上写明“拒收”;信件不要拆开(如果拆开,则无法证明送件的内容,必要时当庭拆件);  2、传真送达,不要用自己单位的传真,建议到星级旅店发送。索要发票、ok单。

9,录用通知书在法律上是什么地位

医院不出病危通知书可能侵害患者的知情权,家属可依法追究院方的责任。
1. 对于劳动者来说,这份offer不是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承诺,也可以不承诺,就是说,劳动者可以接受这份工作机会而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不接受,而不接受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2.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工作offer一旦发出并被劳动者收到,就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要受到这份要约的约束,只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发出承诺之前通知劳动者撤销该要约,才能使这份offer失效。同时,在一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还不能撤销该要约: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简介通常所说的Offer Letter是指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书面通知,有实习offer、工作offer等不同的类别。劳动合同签订之前,用人单位一般要向经过面试考核通过的应聘者发录用通知书,通知应聘者前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工作offer在法律上的性质属于要约。
简介 通常所说的Offer Letter是指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书面通知,有实习offer、工作offer等不同的类别。劳动合同签订之前,用人单位一般要向经过面试考核通过的应聘者发录用通知书,通知应聘者前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工作offer在法律上的性质属于要约。录用通知书法律效力 录用通知书作为要约的法律效力体现为两个方面: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者来说,这份offer不是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承诺,也可以不承诺,就是说,劳动者可以接受这份工作机会而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不接受,而不接受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工作offer一旦发出并被劳动者收到,就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要受到这份要约的约束,只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发出承诺之前通知劳动者撤销该要约,才能使这份offer失效。同时,在一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还不能撤销该要约: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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