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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121条的规定有哪些,关于涉他合同与债务承担的问题 求解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2-10 22:47:18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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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涉他合同与债务承担的问题 求解

(1)你想问哪两者?(2)甲只和乙有合同关系,所以丙违约履行代乙向甲履行债务,故乙承担违约责任!(2)其中“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这个叫代位权!
我是来看评论的

关于涉他合同与债务承担的问题 求解

2,合同法第122条是什么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由守约方自主选择。你选择违约责任案由就是合同纠纷,选择侵权责任案由就是侵权纠纷

合同法第122条是什么

3,合同法第121条的含义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121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意思就是:甲、乙存在合同关系,甲因丙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甲与丙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体现出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法第121条的含义

4,合同法121条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解决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这就要看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事由与性质而去适用法律。理由:“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但当事人要首先承担原合同约定的责任。
举个例子:甲乙之间的供货合同,甲负责给乙供货,现甲违约了,原因是丙没有按时给甲供货,或者供货质量有问题,现在关系就出来了...你关心的应该是甲怎么向丙主张权利?现在我告诉你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因为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不涉及丙方,甲向乙承担完责任之后,甲依据他和丙之间签订的合同的约定要求,或者主张自己的权力。这个依据,也就是合同法,主要是看他们的合同性质....
看法条的呀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也要看具体合同,是两方合同还是三方合同,你指的第三人是合同的第三方还是合同外的人

5,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前五项内容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6,合同法的第二十一条规定是什么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本法条涉及到了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 即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以外,一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这样,在试用期的劳动者还享有了不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更多的权利,真是一大奇观。如果劳动者经过了试用期,用人单位反而更有解除合同的权利。比如出现了第四十条第三项及第四十一条的情况时,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不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了。 除了无辜变成试用期劳动者免疫法条的第四十条第三项及第四十条外,还有《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中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换而言之,试用期的劳动者可以违反劳动纪律,只要劳动纪律没有写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就可以为所欲为。 本法条借用周星驰在食神中的一句话——“失败中的失败”。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7,谁能给解读一下合同法12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释义】本条规定了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  违约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为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如第三人迟延交货造成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的,该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应当向第三人追偿。第三人原因构成意外事故致使一方当事人违约,且第三人无力赔偿的,损失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法律规定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第三人直接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应当直接承担责任。例如依照消费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出售商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制造商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受损害的消费者直接请求生产者赔偿的,生产者应当赔偿。
你好!第121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意思就是:A、B存在合同关系,A或B因C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B或A承担违约责任。A或B与C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该条款体现了债的相对性,即合同的相对性。打字不易,采纳哦!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这一条款体现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第121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所谓第三人指合同双方以外的有关人。这很清楚了。
第121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意思就是:A、B存在合同关系,A或B因C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B或A承担违约责任。A或B与C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该条款体现了债的相对性,即合同的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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