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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仲裁的法律效力有哪些,有效的仲裁协议能产生那些法律效力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2 17:51:22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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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的仲裁协议能产生那些法律效力

协议指定的义务人有履行义务的法定责任。 如果义务人拒绝履行,权力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无需再进行审理。

有效的仲裁协议能产生那些法律效力

2,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一)依法成立的仲裁协议对当事人且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二)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第七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3,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仲裁协议就是当事人双方就仲裁问题所作的约定,对协议双方都产生法律约束力,一旦产生纠纷,将依照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而不能到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4,仲裁协议的效力

论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产生于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争议提交给中立的第三者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协议。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仲裁程序合法性、仲裁裁决具有可执行性的根本保证。基于此,仲裁协议的效力便成为了仲裁理论与仲裁实践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 一、 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 (一) 仲裁协议的无效 仲裁协议的无效是指仲裁协议不具备法定有效要件的情况。当仲裁协议无效时,当事人不能申请仲裁,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仲裁申请,此时法院可以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形式 管辖权 。 根据我国《 仲裁法 》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1.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这是一种协议违反法律对仲裁范围的强制性的规定。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即当事人不能的仲裁协议。笔者认为,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应视为效力待定 的仲裁协议,若经过法定 代理 人追认则协议有效。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即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仲裁协议。对此种仲裁协议,笔者认为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比较合理: 第一,若被胁迫订立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直到纠纷发生后,仍不愿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则仲裁协议无效;第二,纠纷发生后,该当事人愿意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则可以认定该仲裁协议有效,仲裁机构应该受理。 4.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有学者认为,不论我国还是国外的仲裁立法,一级国际上的有关公约,都规定仲裁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则不承认口头形式的仲裁协议。对此,笔者认为直接确定口头形式仲裁协议无效过于极端,而应采取补救办法: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二) 仲裁协议的失效 仲裁协议的失效时指原本有效的仲裁协议,因为特定仲裁事项的结束或者当事人的放弃或其他原因而失去其法律效力的情况。 1.因当事人放弃而导致仲裁协议失效。当事人有权放弃仲裁协议,但是,当事人应该经合意放弃,不可以单方面放弃。 仲裁协议的放弃可以分为主动放弃和被动放弃两种。主动放弃是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后,又经过协商一致放弃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其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纠纷的情形。被动放弃专指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而另一方位依法提出 管辖权异议 ,法院有权继续身体,而导致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我国《仲裁法》支队被动放弃做了规定。 2.因仲裁裁决的履行或执行而导致仲裁协议失效。仲裁庭作出的最终裁决履行或执行后,当事人的争议事项得以解决,仲裁协议便宣告无效。单仲裁庭仅作出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则仲裁协议仍然有效。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因仲裁裁决你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而导致仲裁协议失效,我国《仲裁法》和《 民事诉讼法 》分别规定了仲裁协议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条件、程序。仲裁协议被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当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因仲裁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而导致仲裁协议失效。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争议事项得以解决,仲裁程序便告终结,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就应履行义务,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 强制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不能就此纠纷再申请仲裁,也不能向法院起诉,但是同时法律赋予其向法院申请撤销生效的仲裁调解协议的权利和申请不予执行的权利。 二、仲裁协议效力意义的提出与认定 当事人仲裁协议的效力产生异议时,应由第三者甲乙认定,作出仲裁协议有效或无效的裁决。根据有关国际条约和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有权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机构有仲裁机构和法院。仲裁机构在受理申请时,应首先认定仲裁协议是否有效,若协议有效,则继续进行仲裁程序,直到作出裁决。反之,仲裁机构驳回仲裁申请。当事人也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依法提出异议,仲裁机构应受理并作出决定。我国仲裁法不但赋予仲裁机构,而且赋予法院对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权,其具体内容如下: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意义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若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大院作出裁定的,则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从此规定可以看出两个问题,一是当事人可以从仲裁机构和法院选择一家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二是当事人各选择依家是,法院的认定效力优先。这一规定在仲裁实践中难以操作,造成统一仲裁协议,一家认定有效,而另一家认定无效的尴尬局面。为了弥补立法之不足之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作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首先,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确定仲裁协议效力,另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定仲裁协议无效,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同时通知仲裁机构终止仲裁。其次,一方当事人就 合同纠纷 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你确定仲裁协议无效并就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起诉的,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通知仲裁机构终止仲裁。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仲裁协议有效或无效的裁定后,应当将裁定书副本送达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恢复仲裁或者撤销仲裁案件。

5,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

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6,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如何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就纠纷解决方式达成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因此,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使双方当事人受到他们所签订的仲裁协议的约束。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通过向仲裁协议中所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该纠纷,而丧失了就该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仲裁协议,就仲裁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停止诉讼程序,法院也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可以去法院起诉确认协议效力,也可以仲裁时首次开庭前向仲裁庭提出效力异议《仲裁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7,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一)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这是仲裁协议效力的首要表现。(1)仲裁协议约定的特定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就该争议的起诉权受到限制,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不得单方撤销协议而向法院起诉。(2)并且必须依仲裁协议中确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等内容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此为仲裁协议对当事人还产生基于前两项效力之上的附随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随意解除、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应履行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等等。(二)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受理案件的唯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三)对法院的法律效力1、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2、另一方面,仲裁协议对法院的制约力还表现在,对仲裁机构基于有效仲裁协议所作出的有效裁决,法院负有执行职责。这体现了法院对仲裁的支持。3、有效的仲裁协议是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必须提供的文件。

8,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审理后,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作出的裁判,标志着案件审理的终结。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书一经作出,与终审法院的判处一样,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一是“一事不再理”。裁决作出后,除仲裁法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是裁决作出后,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就纠纷解决方式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因此,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使双方当事人受到他们所签订的仲裁协议的约束。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通过向仲裁协议中所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该纠纷,而丧失了就该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仲裁协议,就仲裁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停止诉讼程序,法院也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9,仲裁协议的有效要见及法律效力

仲裁的有效要件,是指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般而言,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基本条件主要涉及以下三个问题:(1)仲裁协议的形式: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有合法的形式,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要求仲裁协议必须用书面形式作成。(2)仲裁协议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依照《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如果订立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依对其适用之法律有某种无行为能力情形者,缔约国可以拒绝执行该仲裁协议。(3)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中约定的提交仲裁事项,必须是有关国家即(仲裁准据法)允许采用仲裁方式处理的事项。  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具有以下法律效力:(1)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严格的约束力,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2)具有排除有关国家法院的管辖权的效力。(3)是有关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的依据。(4)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仲裁的有效要件,是指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般而言,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基本条件主要涉及以下三个问题: (1)仲裁协议的形式: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有合法的形式,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要求仲裁协议必须用书面形式作成。 (2)仲裁协议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依照《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如果订立仲裁协议的当事人依对其适用之法律有某种无行为能力情形者,缔约国可以拒绝执行该仲裁协议。 (3)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中约定的提交仲裁事项,必须是有关国家即(仲裁准据法)允许采用仲裁方式处理的事项。 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严格的约束力,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2)具有排除有关国家法院的管辖权的效力。 (3)是有关仲裁机构行使仲裁管辖权的依据。 (4)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1、首先必须采取书面形式;2、其次协议当事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最后争议事项必须具备可仲裁性;4、约定了具体的仲裁委员会。 法律效力:(1)拘束力,当事人不得就有关特定争议向法院起诉,即承担了不向法院起诉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该义务而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中止诉讼程序,把争议提交仲裁。(2)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同时仲裁员或仲裁机构的管辖权受到仲裁协议的严格限制,它只能受理仲裁协议约定进行仲裁的争议,并就此争议进行审理,作出裁决。(3)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4)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首先形式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其次协议当事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后争议事项必须具备可仲裁性,也就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仲裁事项。 有效的仲裁协议具备以下法律效力:(1)拘束力,当事人不得就有关特定争议向法院起诉,即承担了不向法院起诉的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该义务而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中止诉讼程序,把争议提交仲裁。(2)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同时仲裁员或仲裁机构的管辖权受到仲裁协议的严格限制,它只能受理仲裁协议约定进行仲裁的争议,并就此争议进行审理,作出裁决。(3)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4)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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