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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合同终止什么意思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05 01:50:55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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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终止什么意思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

合同终止什么意思

2,什么是终止合同

律师解析 1、终止合同指的是存在法定情形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合同解除;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混同等。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什么是终止合同

3,终止合同什么意思

合同终止是指不再承担合同权利与义务的情形,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现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等情形时合同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终止合同什么意思

4,合同终止的情形

合同终止的情形如下: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口头通知的,口扰答滚头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时即为到达;书面通知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签收即为到达。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

5,怎样终止合同

单纯以终止合同而言,事由很多,大概有下面几种:1、最正常的就是给付完毕,即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即混同;
如果合同有不合明文规定的条例,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果是合法合同,想单方终止,须向对方发出请求,双方商定方可解约,否则要付相关的违约金。看是什么合同,依据相关的合同法参照。

6,终止合同怎么写

终止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具体如下:一、确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某某合同。也可以在该条款中写明导致合同不再继续履行的原因。二、确认合同终止的时间。三、列明因合同终止履行,给各方造成的影响,比如造成的损失等。四、列明对损失的弥补办法。比如同意于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向对方支付赔偿金多少元等。五、列明本终止合同的份数、生效时间等。六、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这里给大家提一个醒,因为合同终止涉及到很多不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决定要终止合同之前,建议先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7,合同怎么终止

合同如果履行完毕,自然终止;如果尚在履行过程中,想终止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是协议解除合同,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行使解除权就可以解除合同。二是法定解除,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行使解除权就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可行使解除权。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解除权的产生,因此,解除权的行使必要条件之一是“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延迟履行的债务不强调必须是“主要”债务,也不需要“催告”程序。(5)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恰当担保,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特别提醒的是,无论哪种方式终止合同,一定要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到对方,合同才会终止。

8,如何终止合同

写一份终止协议。所有的都撕掉也可以。不过建议写一份终上协议。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一般是指违被法律规定的合同。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等等。
1、你所说的情况实际上是合同的协议解除,属于合同终止的一种情形,现行合同法本身没有终止协议这个说法。2、有必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一份书面的解除合同的合同。原因有二: 其一、在大部分情况下只起证据作用。合同撕掉只能使各方丧失缔结合同的书面证据,但不等于不存在其他能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比如已经部分履行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难免留下各种痕迹,这些痕迹合在一起也可能能够还原当初合同的原貌。如果事后一方反悔,风险不小。 其二、合同解除后也有一些清算的事务,比如是不是一方要向另一方补偿多少、以往合同履行中出现的违约行为是不是在解除时一并处理等等。这类问题最好也用一个书面的形式来固定。否则事后一方再提出赔偿,就很不好办了。3、协议解除合同通常情形下只要双方同意就行。也有些特殊的情形下需要经过批准、登记。估计与你的问题干涉不大。 附:合同法条文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你好,这种情况只要是双方自愿的那么可以写明终止合同。
合同的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等。根据合同终止的原因来看,合同终止方式有以下几种:(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 合同解除;(三) 债务相互抵销;(四)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 债权人免除债务;(六)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出现法定或者约定事由的,合同终止。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按家政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款执行就行,也可以按事后变更或补充条款执行。一般来讲终止家政合同的条件对于消费者来讲有以下几种情况可参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时,甲方(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服务员)有盗窃行为或有传染病并被确认。(2)乙方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3)乙方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日常生活的行为。

9,劳动法之终止合同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像你这个情况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最高支付额不超过十二年。工资是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照此,公司应该补偿你整整3个月工资的补偿。
从2008年1月1日起算,一年补偿一个月,应该是两个月工资。
1、根据你的情况,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该是补偿两个月的工资。2、如果公司没给你买社保之类的,就不同了,可以要求失业补助金或申请仲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用人单位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而<>第四十六条则规定了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所以单位应付给你的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只以社平工资3倍为基数,且最高不超过12个月. 经济补偿金为相当于你两个月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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