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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性考任务2答案,求合同法试题答案谢谢大家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3-26 14:09:27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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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求合同法试题答案谢谢大家

1.按份共有 2.有效,王某已追认 3.有效,占有改定 4.有效,不动产抵押,合意设立,登记对抗 5.不能,所有权已转移 6.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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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法的试题

1)非正式书面协议 2)只要找出传真等相关证据给法官就行了
(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 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例中,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 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内作出。 (2)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例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合同法的试题

3,合同法案例两题求答案

该合同没有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故对方要求变理仲裁机构是对该合同的实质性变更,因此,该合同没有成立A公司也不承担违约责任明白了吗,有什么问题可以给我留言
案例一、显然是甲方违约,因为甲方的合同要素完整,并加盖的盖章,这样就形成主动邀约,而乙方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签署了合同,并按照甲方合同的要求履行了合同,而甲方说其合同不是要约,显然不成立,即该合同在议付签署后成立。因此,甲方应该按照违约处分。案例二、农场可以不付赔偿责任——因为,农场虽然发出邀约,但该邀约并不完善,即供货的数量没有确定。虽然晚到的农民在规定的时间内赶来,但是,因为数量有限,因此,晚来的农民能够卖到长毛兔。这个责任农场可以不负。案例三、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因为,甲方与乙方已经达成协议,且乙方在给定的时间内筹备款项,而甲方在没有事先通知乙方解除协议的情况下,与丙方完成交易,致使乙方蒙受损失,这明显是甲方违约。因此,甲方应对乙方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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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法考试卷2继续请大家帮忙了

1.D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这里某乙明显有乘人之危的行为 2.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3.B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4.B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5.C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送你一句口诀“送钱上门,上门取货” 6.C 7.A 期限一定会到来,条件不一定成就 8.A 9.C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10.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5,急求大二 合同法 作业答案

答案:1、食品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进行抗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不成立。失火不属不可抗力,食品公司采取其他措施仍能够履行合同。2、养鸡场可以解除合同,因为食品公司已经严重违约,拒收了买卖合同的标的物。2、如果食品公司赔偿的话,需要赔偿3000元,7000元属于扩大的损失,属于养鸡场保管不善造成。不应由食品公司承担。
6、仲裁机构会支持高某要求公司支付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以及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并已实际履行的赔偿金的请求。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该公司只与高某签订《试用协议》且其期限与所约定的试用期期限相等,均为6个月。按照上述规定,该《试用协议》实质为期限6个月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的试用期中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部分有效,即不得超过一个月。所以该公司与高某双方之间实质是签订了期限为6个月的劳动合同,其中有效的试用期为1个月。 该公司与高某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定标准5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该公司与高某仅约定了试用期工资标准,因此高某在试用期满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应当是3000元/月,按与其相同岗位员工试用期满后新入职档次的工资标准即4000元/月认定为宜。本条规定非常明确地规定了违法约定试用期并已实际履行的法律责任,所以该公司应当支付相应赔偿金20000元(4000元×5个月)。

6,东财09春学期合同法在线作业二答案是什么

二、多选题(共 7 道试题,共 28 分。) V 1. 下列各项中( )属于合同解除的条件。 A.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C.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满分:4 分 2.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只有在( )的情况,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A. 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B. 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C. 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D. 及时通知对方 满分:4 分 3. 位于云南的甲(卖方)工厂与位于上海的乙(买方)公司之间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甲于5月 10日通过铁路交货。对于该合同而言,以下事件中属于不可抗力的是( )。 A. 甲的生产设备出现故障,致使不能按时交货 B. 丙地发生地震,致使甲的原料供应出现困难 C. 因甲的产品供不应求,厂领导发布文件要求产品只供应云南省内客户的需要 D. 云南运载上海的铁路线被山洪冲毁,致使甲不能按时交货 满分:4 分 4. 下列各项关于买卖合同的表述中( )是正确的。 A. 标的物在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B. 出卖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负有瑕疵担保义务 C. 试用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D.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权利保证义务 满分:4 分 5. 下列各项关于供用电合同特点的表述( )是正确的。 A. 合同的标的物是电力,是持续供给合同 B. 供用电合同一般按照格式条款订立 C. 电力的价格实行统一定价原则 D. 供用电合同为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满分:4 分 6. 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约定由乙送货上门,因乙看错到货地点,造成货物错发,致货物到达约定地点时比合同规定晚了 10天,且因此花去数百元费用,据此,乙应承担( )。 A. 迟延交付的责任 B. 错发货物花去的费用 C. 迟延交付的责任,但错发货物所花费用应由甲承担 D. 错发货物所花费用,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满分:4 分 7. 下列各项中( )属于买卖合同的特点。 A. 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B.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C. 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D.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满分:4 分

7,高分求做合同法考试题懂合同法的高手请进

(1)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这在合同法理论上称为合同相对性原则。依据《合同法》第121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2)甲要求乙支付7万元的要求不合法,因为甲实际是在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同时要求乙支付违约金,而根据法律,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不能同时要求。《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乙提供不承担责任的原因是他认为是不可抗力,然而案例中的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不可抗力有:自然灾害、自然规律等等。是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该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其中,甲和乙是当事人,丙是第三人。(2)甲的要求是不合法的。定金和违约金两者是并列的关系,只能选择其一。根据《合同法》第114条和第115条分别对违约金和定金的阐述,最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甲可以选3万,如果对方不愿意,甲可以得到4万。根据《合同法》第115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你好!简单啊。 (1)乙水泥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把货送到,当然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合同法的相对性原则。(2)甲公司要求不合法,因为定金罚则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采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1)应当。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生效后,乙水泥厂又与丙运输公司签定了运输合同。此合同约束乙和丙,所以,此合同与甲无关。乙对甲负责,丙对乙负责)(2)不合法。7万元包括2倍定金和约定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二者不可同时使用。】一,选择定金,则为2倍定金4万。(由于2万的定金,没有超过主合同20万标的的20%,所以,2万定金全额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因为是收定金一方违约,所以,应当2倍定金偿还另一方。)二,选择违约金,则为3万。另外,这个问题还牵扯到违约金多少的考虑,只是题中没有给出确定经济损失的具体的条件,但是也应该考虑这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我本人有三四年没有碰法律了,可能有疏漏之处,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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