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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的法律效力及执行,遗赠是什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09 20:44:23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1,遗赠是什么

遗赠人采用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一部或全部(必要的遗产保留份额除外)无偿地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执行法律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表示接受遗产一定要进行明示的表示如:书面、口头等。

遗赠是什么

2,接受遗赠声明的法律效力

接受遗赠无需声明
1、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如果没有遗赠或遗嘱无效的情形,有没有办法确定先后顺序只能平均分割了)。 2、如果受遗赠方有证据证明自己与被继承人之间是遗赠抚养关系就有优先继承的权利。3、遗赠继承和遗嘱继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被继承人如果生前有债务的话,先从遗嘱继承的财产进行清偿。

接受遗赠声明的法律效力

3,遗赠要具备什么条件才有法律效力

遗赠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须具备下列条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遗赠。遗赠人的行为能力应以遗嘱设立时的情况为准。2、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遗赠人行使遗赠权,只能处理其个人所有合法财产,不得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不得滥用遗赠权而侵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得以遗赠财产的方式逃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否则其遗赠无效。3、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生效时生存之人。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法人、社团在遗赠人死亡前解散),则遗赠不发生效力。另外,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应当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点与法定继承不一样,应当引起注意。

遗赠要具备什么条件才有法律效力

4,怎样才能使遗赠的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
我国《继承法》有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  、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  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  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  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  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5,遗赠抚养协议生效后如何执行

按协议内容条款执行。如果某一方拒绝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剥夺其遗产继承权。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6,继承法里什么叫遗赠

自然人以遗嘱方式表示在其死后将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人的法律行为。设定遗赠的人称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受赠人或遗赠受赠人,通过遗赠赠与的财物称为遗赠财产或遗赠物。 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但遗赠不同于生前赠与,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定要件方为有效。 遗赠是以遗嘱处分自己财产的特殊形式。遗赠与遗嘱继承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遗产所有权的转移,这种转移也都是在遗嘱人死后开始。二者的区别为:①遗嘱继承人直接从遗嘱人处取得遗产,遗赠受赠人则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遗产。根据设定的遗赠,受赠人和继承人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受赠人有向继承人追索遗赠财产的权利,继承人有向受赠人交付遗赠财产的义务。②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同时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受赠人只接受遗赠物,并不接受遗赠人的债务。但继承人只是在清偿债务和扣除必继份以后,才从剩余遗产中交付遗赠财产。如果遗产不足清偿债务,继承人不负对受赠人交付遗赠财产的义务。 遗赠由遗赠人嘱托的继承人或执行人执行。遗赠可以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遗赠,继承人有交付遗赠财产时可以要求受赠人完成遗赠所附的条件。受赠人接受此项财产以后就要受其约束,承担相应义务。中国的司法实践是,对附有公益义务的遗赠,遗赠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有关组织或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他履行义务,或者追还他所得的财产。如果受赠人放弃受领权利,或被追还所得财产,遗赠财产按法定程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归国家所有。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是公民以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 、集体组织或者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在遗赠中也称为遗赠人,遗嘱指定接受遗赠财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也称遗赠受领人。受遗赠人是国家 、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受遗赠人与遗赠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血缘关系、、扶养关系等,遗赠人给予他人的财产利益,是无偿转让。

7,遗赠主要有哪几种遗赠失去法律效力的情形有哪些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 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 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 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 、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 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 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 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 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 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 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 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1、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如果没有遗赠或遗嘱无效的情形,有没有办法确定先后顺序只能平均分割了)。 2、如果受遗赠方有证据证明自己与被继承人之间是遗赠抚养关系就有优先继承的权利。3、遗赠继承和遗嘱继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被继承人如果生前有债务的话,先从遗嘱继承的财产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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