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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三要素有哪些,指出工程监理合同的三要素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09 20:50:06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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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出工程监理合同的三要素

工程监理合同的三要素:合同主体、合同客体、合同内容三个要素
参照合同内工程结算或者根据工作量的市场评估价结算。

指出工程监理合同的三要素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首先要具备基本合同的要素,分别为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其中建设施工合同要特别注重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3,建筑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客体三要素
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企业与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后,就构成了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客体三要素构成。

建筑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4,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3)数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4)质量。标的的质量主要包括5个方面:第一,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份;第二,标的物的规格,通常是用度、量、衡来确定的质量特性;第三,标的物性能,如强度、硬度、弹性、抗腐蚀性、耐水性、耐热性、传导性和牢固性等;第四,标的物的款式,例如标的物的色泽、图案、式样等;第五,标的物的感觉要素,例如标的物的味道、新鲜度等。  (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购买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应当支付的代价,这两项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明确规定。在大宗买卖或对外贸易中,合同价款还应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和报关费作出规定。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可以就履行期限是即时履行、定时履行、分期履行作出规定。当事人应对履行地点是在出卖人所在地,还是买受人所在地;以及履行方式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批交付,是空运、水运还是陆运应作出明确规定。  (7)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致损的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买卖纠纷。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131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上述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5,合同要素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进度要求、质量要求、工期要求、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每项展开都有很多内容。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等都可以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11、相互协作条款,等

7,工程建设合同三大数据指的是什么

工程建设合同三大数据一般指的是规模、造价与工期。工程建设项目首先要确定其规模,才能确定工作量并最终确定造价。对于规模,建设工程合同通常以建筑面积为指标。造价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的投资成本与承包商的报酬。而工期则关系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与当事人的效益。这三者都是建设工程合同不可少的要素。
建设工程中的承揽合同是《合同法》中的建设工程合同。《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详细内容,可阅读《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8,如何轻松核算建造合同

核算建造合同的方式:(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1. 处理好一个关系:要处理好企业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关系,做好数据衔接。2. 把握好两条主线:(1)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的核算。这条主线的核心工作是由预算部门会同材料、机械、施工、劳资等业务部门及财务部门做好对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的预测,并依据财务部门提供的工程实际成本和合同预计总成本确定完工百分比,计算当期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及合同毛利。(2)应收、应付及工程价款结算的核算。这条主线的核心工作是积极与业主或甲方进行沟通,按照建造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取得其认可的结算金额或工作量,据此确认应收账款。材料部门、机械部门、施工部门等业务部门及时完成同供应商、分包单位当期价款结算,财务部门据此归集工程实际成本,确认应付账款。3. 有效利用建造合同台账:根据各部门在建造合同核算中的职责分工,围绕建造合同核算的两条主线,有效利用建造合同台账来梳理建造合同的核算,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造合同台账可以通过excel电子表格来建立。每个会计期间需要录入的数据相对比较固定,并由固定的部门负责提供。其余的数据可以通过excel电子表格公式自动计算取得。

9,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国家有正规的格式合同,规定得十分详细。到工商局购买即可,签订大的建设工程合同,应该用正规的格式合同。这也是正规企业所要求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3)数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4)质量。标的的质量主要包括5个方面:第一,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份;第二,标的物的规格,通常是用度、量、衡来确定的质量特性;第三,标的物性能,如强度、硬度、弹性、抗腐蚀性、耐水性、耐热性、传导性和牢固性等;第四,标的物的款式,例如标的物的色泽、图案、式样等;第五,标的物的感觉要素,例如标的物的味道、新鲜度等。  (5)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购买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应当支付的代价,这两项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明确规定。在大宗买卖或对外贸易中,合同价款还应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和报关费作出规定。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可以就履行期限是即时履行、定时履行、分期履行作出规定。当事人应对履行地点是在出卖人所在地,还是买受人所在地;以及履行方式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批交付,是空运、水运还是陆运应作出明确规定。  (7)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致损的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买卖纠纷。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131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上述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两部分
一)建设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与上述勘察合同此条款内容相同。 (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此条款内容可列表说明。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图纸、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主要材料、设备清单等。工程特征可附注说明。 (三)双方提供资料的名称、内容、技术要求和期限 委托设计施工图的,应提交通过批准的初步设计和能够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有关技术资料,并写明资料的名称、份数、内容要求和提交时间。 (四)设计费的取费依据、取费标准和支付办法 设计费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大小、技术的复杂程度等不同情况,按设计概算计算。 设计费用的取费,也应以国家建委制定的标准(取费率),并结合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按设计概算的一定比例收取。 设计费可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合同生效后建设单位应按项目批准计划估算投资额比例先拨付20%给设计人,该款具有定金性质;初步设计完成后,按设计概算的设计费再拨付30%;施工图交付后,再拨付40%;工程建设完毕,经考核合格后,付清其余设计费。 (五)双方责任及违约责任 具体内容见范例二的双方责任条款 (六)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其他条款 包括乙方可派人进驻施工现场、不可抗力、合同纠纷解决方法、签证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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