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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劳动仲裁,南京劳动仲裁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11 13:18:51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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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劳动仲裁

就“经常法定节假日无休”也不给加班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当然最好不要自己离职,这样可能会损失一笔经济补偿款。
你好,如果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结果,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南京劳动仲裁

2,南京江宁区劳动仲裁咨询热线

在南京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直接拨打南京人社局电话025-12333。此外,南京人社局公布了江宁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地址及联系方式:025-52168762。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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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京申请劳动仲裁在哪里

应该看你所在的单位属于哪个区或是县或是市,再到相应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去仲裁
水西门大街61号
看看是否去总公司,我对这不懂,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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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京劳动仲裁流程

在南京,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申请仲裁,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四个方面。申请仲裁时,需要向仲裁庭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庭核查提交的材料无误后会予以受理,开庭审理阶段申请人要明确诉讼请求并进行答辩,仲裁庭调解无效情况下下达裁决书。一、南京如何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二、公司不交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公司未交社保劳动仲裁程序是可以解决的,对于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属于劳动争议,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相关法律中是适用劳动关系之间的争议问题的,所以是可以解决的。 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或按规定给付相关费用的,应予受理。 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当出现需要被保险的事由时因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导致员工不能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所造成的损失可以主张由单位进行赔偿,此类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对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监督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间内给员工交纳社保,员工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不缴纳社保,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对于此类案件,应当予以受理,在规定时间内组成仲裁委员会解决此案件。

5,南京雨花区劳动仲裁的电话地址是多少

南京市雨花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雨花西路108号 210012 52410349—8205
南京市雨花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办公室 雨花西路108号 210012 52410349—8205

6,南京劳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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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交单位的信息、填写仲裁申请表、等待开庭仲裁通知、签收仲裁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补交新的证据(如果没有就可以不补交)、带上身份证按时参加开庭仲裁。
各地的仲裁大同小异。总的来说是提出仲裁——开庭——裁决,三个步骤。
申请,立案,开庭,判决。

7,我在南京我想劳动仲裁

节假日从来没有享受过,单位应该支付你额外3倍日工资,不能换休补休!休年假问题,你每年有10天带薪年假,你可以主动提出休,如果单位不批准,每年支付你30天的工资。如果单位不实行,你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仲裁,不用办理离职手续,在职也是可以申请的。这样的话,要预防单位找理由不让你干了,或者处处刁难,干着也没意思啊。所以,你自己要想好,如果单位没有发放你节假日的加班费,你可以以此理由辞职,这属于单位克扣工资和加班费的行为。提出辞职,同样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是你都在单位工作10几年了,所以还是建议你与单位协商处理,第一,节假日值班上班按照额外支付三倍工资处理,不能换休;第二,每年应安排你10天的年休假,不能安排就支付30天工资给你!你要看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据理力争,那些做人事就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或者他们揣着明白装糊涂呢。
最普遍的介绍:破产问题特点是什么:投诉举例说明应用场景:破产法,劳动合同法其它含义:1,企业注册地,2,工作地,都受理。举例说明应用场景:不过,公司破产,法院登记,等候法院清算资产结束后,优先清理工资。

8,南京鼓楼劳动仲裁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我是专职劳动仲裁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  3、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鼓楼区劳动仲裁在鼓楼区政府对面:山西路世贸中心大楼里,具体是哪个楼层我也不记得了,你可以去世贸中心,问就一下就知道了;我是14年4月刚仲裁过,具体流程还算了解,要去工商局复印用人单位企业执照的首先,还要带上劳动合同(或员工卡或工资单)等材料,你想具体了解可以再留言~
在鼓楼区行政办公中心一楼

9,南京劳动仲裁是怎么处理劳动者的事的

一:仲裁申请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二:审查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仲裁准备  ① 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组成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四:仲裁审理  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③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听取申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 ,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⑤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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