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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起诉地点如何确定,合同纠纷起诉地点应该在哪儿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0 00:43:26 编辑:律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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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纠纷起诉地点应该在哪儿

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租赁物使用地法院起诉。
您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只能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合同纠纷起诉地点应该在哪儿

2,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1、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如果双方口头协商一致的,属于口头合同,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2、对于合同纠纷,应当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双方达成的口头合同中确定了合同履行地的,也可以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由原告自由选择。
根据《劳动法》以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等相关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与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纠纷,需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某些情况可以对仲裁不服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合同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3,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而提起诉讼,是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应当适用这个条款。法律也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涉及不动产的买卖合同,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虽然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管辖地,但所约定的地点需要与合同的双方或者合同的履行有连接点,不能约定在没有任何连接点的法院管辖。例如合同的一方在上海静安区,另一方注册在上海宝山区,合同的履行、签订等都发生在上海浦东新区,双方约定的管辖地却在上海松江区。一旦发生纠纷,在松江区立案肯定是由难度的。所以说,在约定管辖地的时候,要有连接点,不能太随意。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

4,房屋买卖合同去哪里起诉

对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去哪里起诉,它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动产引起纠纷,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因此他选择是唯一的,他不能选择去被告所在地,只能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对起诉他应当注意以下的方面:第一首先注意的是那个证据的收集,因为所有的案件的这个就是涉及两方面,一个是事实的方面,一个是法律方面。所以在起诉之前应当尽可能的收集对本方有利的证据,有一些证据没有收集到的,应当在律师指导下进行补强,才有各种可能的方法去补够,如果的确不行的,也可以申请法院去调档取证。在完成了那个取证之后,就应当向法院提出那个起诉状。起诉状的话交上去之后,法院会给那个起诉人一个交费通知,交费之后那个就能够等待法院的开庭,开完庭之后法院会有一份那个判决书,在判决出来之后对方仍然不履行的,那么这个受害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对此那个法院是不收取那个申请费的,是由那个被申请人,也就是房主来交付这个费用的。

5,如何确定合同诉讼的地域管辖

因此,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一、下列案件,只能由以下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果不属于以上专属管辖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地域管辖: 1、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 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除上述情形之外,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6,这个买卖合同纠纷应该在哪里的法院起诉

78"合同违约产生纠纷后选择到哪里起诉,可以分成两大类情况,一种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这种情况下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保险合同纠纷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再以合同纠纷涉及的金额大小、影响大小、是否涉外选择法院的层级进行管辖。另一种情况是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条款,有可能选择仲裁或者是诉讼,这个时候要特别注意,在争议解决的条款中只能选择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和唯一的争议解决机构,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必须选择符合前述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自己不是太懂,建议还是请律师协助,效果会事半功倍。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交货点属于合同的履行地,合肥属于被告住所地,两地之间,可以自由选择进行起诉。但选定之后,不可再更改。
用法律说话:《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安徽合肥或合同履行地江苏常州的法院起诉都可以。至于向安徽合肥或江苏常州的哪个法院起诉?取决于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区县,在哪个区县就向那个区县的法院起诉。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安徽合肥起诉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7,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

分情况: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针对负有给付货币义务的一方,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针对负有交付不动产义务的一方,采用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4、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5、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7、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8、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依据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合同履行地是指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地点,合同标的为实物的,一般是指标的交付的地点。具体到经济合同法中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或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其合同履行地除供需双方在合同中有特殊约定的以外,因交货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凡合同规定由供方送货、代运的,合同履行地为产品发运地;凡合同规定由需方自提的,合同履行地为产品提货地。扩展资料除了一般的买卖合同之外,其他的民事诉讼的管辖权以及注意事项如下:1、保险合同纠纷 管辖:被保险人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注意事项: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该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的诉讼,可由被保险人住所地法院管辖。2、承揽合同纠纷管辖:被告住所地或加工行为地(视为合同履行地)运输合同纠纷注意事项: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3、代位权纠纷管辖:被告住所地注意事项: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次债务人住所地之外的法院专属管辖时,债权对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应当由有专属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4、票据纠纷管辖: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注意事项:票据支付地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者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5、监护权纠纷管辖:被监护人住所地6、申请支付令管辖:债务人住所地当事人对法院受理的案件,认为该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可以在法院的应诉通知书送达后在答辩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参考资料来源: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中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参考资料来源:甘肃省政府法制网-关于国内某些合同中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批复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指引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教育资料库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篇一:买卖合同履行地法规归纳  买卖合同履行地不明确,依据我国《合同法》第62条第(二)项及第141条第(二)项,本案可基于履行义务方即供货方所在地为湖里、货币接收方所在地为湖里、标的物所在地为湖里、出卖人订立合同时营业地为湖里等四个事实,向湖里区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19、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合同内容的补充】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合同内容不明时的履行原则】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合同法中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主要见于《合同法》第61、62、141条。其中,第61、62条是总则中的规定,第141条是分则中的规定。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综上,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一)合同法总则规定: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合同法分则“买卖合同”一章中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合同履行地。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是怎么确定的呢?确定在买方还是卖房所在地,还是房屋所在地呢?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是否有法律规定呢?一、法律上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根据《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有以下规定:1、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的,合同履行地为约定交货地点;2、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交货地点的,但是如果依法可以确定的,合同履行地为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3、买卖合同中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为实际履行地点;4、根据以上方法还无法确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则依据《合同法》确定,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地应为商品房所在地。二、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重要要素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联系方式也十分重要,必须要在合同中注明。2、商品房基本状况,包括商品房的位置、面积大小、权属证明等。房屋基本状况是很重要的,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这样才不会发生纠纷。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5、商品房的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何时交付房屋,房屋交付条件,这些都是需要买卖双方明确清楚的。6、房屋装饰、设备标准承诺。7、房屋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公摊面积对于房屋使用者十分重要,实用面积才是买方最需要关注的。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10、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有关事宜;11、解决争议的方法;12、违约责任;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三、总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应该是商品房的所在地。当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交易要素是很重要,需要仔细磋商,才能确定并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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