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regulation2003年,现工作时间为2014年8月。《集体合同规定》于2004年10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2004年3月,与某摩托车配件厂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内未提出异议的怎么处理“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劳动法”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应当在签订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该集体合同生效。”集体合同也被称为“劳动协议”、“集体协议”和“联合工作合同”。指企业行政与工会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物质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工人为了壮大自己的力量,联合起来进行罢工运动,迫使资本家对工人做出一些暂时的让步。之后,他们选举工人代表与资本家签订集体合同,而不是设定个人出卖劳动力的条件。例如,俄罗斯的第一份集体合同是在巴库工人赢得罢工后于1904年12月签署的。当时合同明确规定了提高工资、缩短工作日等条件。《集体合同规定》于2004年10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求 劳动法里面的条例,请帮忙全部列出来!!!里面有很多法律条文。你可以打开它。包括以下内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颁布。2.1999年1月22日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3.2000年颁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4.1992年4月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5.1996年8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权益保护法》于2000年10月31日颁布。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例:1999年颁布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于1992年4月3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于2002年颁布。1982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1996年颁布的关于在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1994年10月22日颁布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关于印发1994年颁布的《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的通知。17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1993年4月12日发布。
3、 劳动法案例分析,求助各位法律人士帮帮忙!1。本案有哪些劳动法法律事实?各自是如何引起劳动法法律关系的变化的?答:本案劳动法法律事实应该是;-2008年2月,李刚满15岁。2004年3月,与某摩托车配件厂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6月,李出差,因车祸右腿骨折。这些主要是李的年龄和劳动合同的关系!2.李与摩托车配件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4、 劳动法是怎样规定保底工资的1。奖金计入保底工资,保底工资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或计件工资,但一般不包括工龄工资、高温补贴和其他补贴;所以不存在工厂不按劳动法给你发基本工资的情况。依据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2)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我国的劳动争议由我国劳动法系统调整,我国劳动法系统的调整有相当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法律法规?那么,关于“国家劳动法规定”一、国家劳动法规定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1978年6月2日)。
5、 劳动法案例分析题1毛衣厂的工作违反了劳动法因为李未满16岁。摩托车配件厂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看劳动合同。人的调动还是同工同酬。可以,试用期内随时联系合同,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此外,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终止合同。不符合优质题要求,请管理员收回。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争议发生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用人单位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避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辞退劳动者。劳动合同是短期的,劳动关系不稳定。执法检查显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60%以上为短期合同,多为一年一签,有的甚至一年签多次。一些企业以最低的人力成本利用劳动者最有活力的“青春期”,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他们的职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
6、 劳动法规定的工资结算方法供参考:200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5月30日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者月结算。《劳动合同法》缩短了非全日制用工结算的最长期限,不再允许以月为结算单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或者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数额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7、根据 劳动法规定 2003年10月工作现在2014年8月。公休应该可以休几天...你是说带薪年假吗?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你可以休息10天。你将依法享有10天的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工作满1年以上不满10年的,给予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员工请假超过20天且单位未按规定扣减工资的;(3)工作1年以上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超过2个月的;(四)工作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超过3个月的;(五)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超过4个月的。